你必須知道:最新藥價改革6件事
日期:2015/4/16
二元定價模式
坊間流傳多部門醞釀的《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除麻醉和一類精神藥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藥品價格。并基本上確定了以醫保和招標為主的「二元定價」模式。
去年10月,國家發改委就開始征求藥品價格放開的意見,盡管沒有正式文件下發,但取消藥品最高零售價已是大勢所趨。但藥價放開后,未來的定價機制如何形成?7號文關于藥品分類采購的指導意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主流的定價機制,即充分競爭的藥品通過帶量采購的方式各省集中采購,部分專利及獨家品種則通過多方談判的方式定價。
單獨定價、優質優價藥品會如何定價?
取消最高零售價后,人們關心的是原來享受特殊待遇的單獨定價、優質優價的藥品會如何定價?按通知精神,這類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會一同取消,但點蒼鶴預判會轉化為兩種定價方式:即專利或獨家品種通過談判,其他通過省級集中招標采購,但會在質量層次上加以區分或賦予經濟技術標加分項。
多方談判(畢竟單獨定價里有專利品種,或者說,專利品種本身就是獨家品種)。醫保部門會參與或主導醫保品種的支付方式,通過醫保控費的方式來約束最終支付價格。
是否會大批量談判?
有人認為專利藥物,獨家品種很難大批量談判,點蒼鶴認為不要掉以輕心。安徽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16+1個采購單元,涉及面夠廣吧?工作量也夠大吧?但大批量藥品遭遇野蠻粗暴的價格打壓,還不是執行下去了?
所謂大批量,安徽每個地級市至少是1000個品種以上的數量和規模,涉及N多個廠家,經過商業公司之手,干凈利落把價格打壓下去。而專利品種,本來數量就不多,即便加上獨家品種,規模也會不超過安徽那個數量級,如果把談判=壓價=政治任務(孫志剛副主任為招標唯價格論正名不是白說的),大批量談判不是不可能。
質量如何分層?
各省招標,在招標中以質量分層的方式與普通GMP產品相區別。7號文也有對質量較高的品種也有一定優待措施的表述,如出口歐美日的制劑廠家有加分項;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品種一定會被區別對待,否則與國家十二五藥品安全規劃在法理上政策上就相沖突。但質量分層問題,長期以來眾說紛紜,沒有統一標準,各省自定,以后會否統一?個人認為很難統一標準。
醫保支付標準
據通知要求,人社部、衛計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在2015年9月底前出臺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執行規則。該規則是在調查藥品實際市場交易價格基礎上,綜合考慮醫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
目前在醫保支付改革處于探索實踐的地區有三明、紹興、安徽和重慶,尤其是三明,已于去年9月份開始實施第一批14個品種的醫保支付改革,其做法是在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的品種中,選取中標價最低的仿制藥品價格作為醫保支付價;紹興與安徽則是醫保支付價(參考價)=省級中標價,鼓勵醫療機構與廠家議價談判,低于支付價(參考價)的差額歸醫療機構;重慶采集全國平均價與重慶實際交易價進行比對,原則是就低不就高。
三種模式在各地的不同探索,其設計思路不盡相同,三明是以醫保控費為出發點,只用最低價;
紹興和安徽,特別是后者,鼓勵醫療機構通過帶量采購的方式實施事實上的二次議價,讓醫療機構和藥企直接砍價,然后通過醫保支付的方式將差額轉移到醫院,砍價(差額)部分,其實是替代了藥品取消加成后醫院的損失。
重慶的計算稍微復雜,通過實際交易價和外省的中標價的比對,還是有一定的衡量依據。但計算方式會影響醫療機構的用藥選擇,高價藥依然還是會繼續受歡迎,二次議價也在所難免。
人社部會同衛計委制定醫保支付標準規則,根據通知精神,實際交易價格顯得尤為重要,可能會成為一個制定的重要依據。點蒼鶴認為,實際交易價格不僅僅是各省中標價,也包含零售藥店、快批市場上有據可查的價格。甚至,藥品出廠價,只要有單據,都是實際的交易價格。
價格體系管理,全國一盤棋
因此,值得各廠商注意的是,一定要有維護藥品價格體系的意識和行動,全國一盤棋。按照通知精神,要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探索建立跨部門統一的信息平臺,掌握真實交易價格數據,必要時會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并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價格監督機制,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壟斷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近期,網絡上對藥品價格的曝光時有發生,無論是70萬種藥品底價數據被揭密,還是某地患者舉報當地中標價遠高于外省的銷售價,此類事件的當事方一定會顯得特別被動。根據通知精神來看,不排除相關部門一旦掌握這些價格信息就會降價的可能性。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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