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下月起取消藥品政府定價
日期:2015/5/23
5月19日上午,江蘇省物價局發布消息稱,從今年6月1日開始,除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暫時由國家發改委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外,其他藥品均取消政府定價,改為通過不同的方式由市場形成價格。
江蘇省物價局醫藥價格處副處長袁冬梅介紹,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新的藥品價格也會有不同的形成方式。比如,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采取的就是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探索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而專利藥品和獨家生產藥品,則是通過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來形成價格。”袁冬梅說。
還有一種就是低價藥,據介紹,目前江蘇的低價藥種類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增補了一部分,總共有七八百種。新規中還對低價藥的標準進行了明確,低價藥日均費用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由生產經營者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的供求及競爭狀況,制定具體購銷價格。
取消政府定價,交給市場決定的新規定,不免讓一些市民擔心起了漲價的問題。江蘇省物價局檢查分局副局長林京表示,本周開始,物價部門將進行為期半年的放開藥品價格專項檢查。
這次檢查主要針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等10大違法行為,“對于發現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罰,對拒不配合檢查,或存在嚴重價格違法行為的單位和經營者,也將予以公開曝光。”
信息來源:醫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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