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和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飛行檢查情況
日期:2015/6/2
根據相關線索,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于2015年5月21日組織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檢查員譚宏宇、劉忠、陳有根、蔡輝、李素梅、李明先對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經檢查發現,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銀杏葉藥品的提取物供應商為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因此,檢查組于2015年5月23日至25日對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實施延伸檢查。
經查,發現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涉嫌從無資質企業購進銀杏葉提取物,以該企業名義進行銷售。該企業從贛州禾綠康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江蘇得樂康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得樂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綠康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陜西洋縣志建藥業科技有限公司、楊凌皓天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浙江紹興東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和株洲晨萃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無藥品生產資質企業購入銀杏葉提取物。按照藥典標準和該公司內控標準檢驗合格后,更換該公司標簽入庫,以本企業名義銷售給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等藥品生產企業用于生產銀杏葉藥品,并銷售給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用于生產保健食品。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停止生產及銷售銀杏葉制劑并予以調查處理;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對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進行深入調查,并予以立案查處。
信息來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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