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國家談判藥品及其仿制藥,同品不同價
日期:2018/10/23
17種抗癌藥和36種國家談判藥價格按國家談判醫保支付標準執行,醫療機構不得另行議價。36種國家談判藥品的仿制藥,采購方式為限價掛網,取全國現行最低交易價作為限價;屬于《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按化學藥品新注冊分類批準的仿制藥、創新藥和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采購方式及采購價格參照內蒙已掛網藥品同品規藥品執行。目前已有10省市發文,落實抗癌藥進醫保后的集采及醫保銜接工作。
10月19日,內蒙發布通知,將17種抗癌藥、36種國家談判藥品以及過一致性評價藥品進行集中掛網。
申報范圍:
實施原則
17種抗癌藥在內蒙掛網藥品采購方式調整為國家談判藥品,醫保標識調整為醫保乙類。屬于17種抗癌藥和36種國家談判藥的藥品掛網價格按照國家談判醫保支付標準執行,醫療機構不得另行議價。
屬于36種國家談判藥品的仿制藥,采購方式為限價掛網,取全國現行最低交易價作為限價;屬于《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按化學藥品新注冊分類批準的仿制藥、創新藥和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采購方式及采購價格參照我區已掛網藥品同品規藥品執行。
未在內蒙藥品采購系統掛網的,且屬于上述申報范圍的藥品,企業須遞交相關資質,完善掛網信息;已在內蒙掛網的,無需再次申報。
附件1:
附件3:
自10月10日后,17個國家談判藥品平均降幅達56.7%,多地發文落實采購、醫保各方面銜接,以下是各省市情況匯編:
【北京】
10月15日,北京市連續發布兩通知,要求對17種抗癌藥實行公開掛網并納入《國家談判目錄》,要求企業及時登錄陽光采購平臺完成相關產品的注冊和申報工作。
同時明確,將優先開展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工作,其他產品申報和集中價格聯動工作后續另行安排。對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專項安排,開放綠色通道,優先處理,加快準入,及時調價。
對于納入北京市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范圍藥品專項安排,另行通知。另外,其他產品集中價格聯動原定的10月16日申報更新(確認)截止時間后延,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湖北】
10月11日,湖北省衛計委印發通知,率先對國家談判17種抗癌藥的采購作出安排。涉及湖北省掛網目錄共23個流水號,省交易系統將于本月12日前調整其掛網限價及類型。
關于價格調整,與省級專項動態調整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則執行,省級專項調整中暫停掛網的藥品將恢復掛網資格。
而對于17種抗癌藥中未在湖北省掛網的,則可按照《省衛計委關于開展新上市藥品資質準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進入資質準入工作。
【四川】
10月11日,四川省發布通知,將立即啟動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的掛網采購,直接納入該省網上集中采購“國家談判藥品”類別范圍,按照國家確定的支付標準作為采購價實行直接掛網采購,由各公立醫院采購。
通知要求,已掛網的國家談判抗癌藥,企業無需提交申報資料;若基礎資質材料過期的需補交新的相關合格資質材料。尚未在四川省藥械采購與監管平臺錄入基礎信息的相關企業和產品,需先按《關于開展四川省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掛網限價藥品增補工作的通知》(川藥械采〔2017〕72號)第四點申報資質要求,進行網上填報后到現場遞交相關材料。
【浙江】
10月12日,浙江省人社廳發布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統一將國家談判的17種抗癌藥納入省醫保乙類范圍,醫保支付標準、限定支付范圍和藥品分類代碼按國家規定執行。各地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不得調整限定支付范圍。
并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要做好大病保險特殊藥品與國家談判藥品的政策銜接,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11月1日上線運行。
此外,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等政策原因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醫保基金預算指標的,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并在制定下一年度醫保基金預算指標時綜合考慮。
【黑龍江】
10月12日,黑龍江省也發布公告,將17種抗癌藥納入直接掛網目錄。并要求,已在該省集中采購平臺掛網成功的產品無需重新報名、報價,將按照國家談判價格進行統一調整。報名時在地區價格黑龍江省價格處填報國家談判價格,審核合格后,直接掛網。
【福建】
10月12日,福建省醫保委會員辦公室發布通知,自10月25日起,將阿扎胞苷等17種藥品(以下統稱“國家談判藥品”)納入該省醫保目錄乙類范圍,按國家規定的限定支付范圍執行。
同時明確了本次國家談判藥品省本級醫保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并同時對前期的36種國家談判藥品中部分抗癌藥品的省本級醫保個人先行自付比例進行調整。
并將國家談判藥品按照所屬類別進入門診特殊病種醫保可支付的用藥范圍。除此之外,還將伊馬替尼的限定支付范圍調整為“限有慢性髓性白血病診斷并有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檢驗證據;胃腸間質瘤;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天津】
10月12日,天津市發布通知,要求盡快維護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藥品信息,市社保心將啟動醫保對接經辦工作。目前,17種談判藥品涉及32個品規,其中已審核通過17個品規,企業未申請15個品規。
【廣州】
10月11日,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將國家談判藥品納入直接掛網藥品目錄公示,涉及77個品規。
【重慶】
10月16日,重慶市藥交所發布通知,將調整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入市價及掛牌限價,價格調整時間為2018年10月18日。新入市價生效后,電子采購合同有效期內,新掛牌價低于合同約定成交價的,合同成交價自動更新為新掛牌價。
【云南】
10月18日,今日云南省也發布通知,要求在2018年10月底前將相關藥品按醫保支付標準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公開掛網。
已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掛網交易的中標藥品,根據企業申請統一調整價格;未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掛網交易的藥品,根據企業申報信息統一掛網。在約定期限內未遞交申請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福建】
10月17日,福建省醫保辦發布通知,指出將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納入門診特殊用藥管理的藥品名單(第三批)。
根據通知,福建省將于10月25日起將阿扎胞苷等17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醫保藥品目錄乙類范圍,按國家規定的限定支付范圍執行。為規范門診特殊用藥管理,促進合理用藥并保障參保人基本醫療待遇,對納入門診特殊用藥管理的藥品將實行門診特殊用藥備案登記制度。
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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