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觀察
夏金彪
日前,《“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以下簡稱《文件》)對外正式公布。《文件》顯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試點地區范圍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1個城市(以下簡稱“4+7城市”)。此次藥品采購方案被業內人士稱為“國家第一標”。這是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首個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層面通過的文件。11月14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明確了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堅持依法合規,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確保藥品質量和供應穩定。
此次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國家醫保局并不自行進場采購,而是充當規則制定者和監督者的角色。此次采購方是“4+7城市”組成的采購聯盟,即試點地區委派代表組成聯合采購辦公室,代表試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實施集中采購,日常工作和具體實施由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承擔。
《文件》不僅公布了31個采購品種名錄,還約定每個品種的采購量。目前,“4+7城市”加起來的藥品市場規模大概占到全國三分之一的市場,會對醫藥業產生很大的影響。隨著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不斷擴大,采購藥品的市場規模將進一步增加,給醫藥業帶來新的變化。
第一大變化是,國家藥品采購新政將促使藥品進一步降價。《文件》提出了“帶量采購”的要求。“帶量采購”俗稱“團購”。此前,藥品招標采購往往只是跟藥品企業確定一個中標價,并不能保證藥品在本地醫院的采購數量,使集中采購的“團購”效應大打折扣。此次“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量巨大,將會對藥品企業產生強大的吸引力,通過企業間市場化競價,充分起到以量換價的作用,進一步促使藥品降價。
第二大變化是,國家藥品采購新政將使藥品流通環節更加規范。數據顯示,我國醫藥行業銷售支出費用平均占收入的比例已經超過40%,甚至部分醫藥企業已經超過了50%接近60%,遠高于國外醫藥企業銷售費用占比。今后,國家藥品采購新政實施“帶量采購”,意味著中標藥品企業不再為藥品銷量發愁,也就不需要通過回扣等形式的“帶金銷售”來促進臨床使用。此外,“帶量采購”還打破了此前以省為單位的省級招標采購的壁壘,節省了中標的醫藥企業跑各地市場的各種費用。可以預見,國家藥品采購新政將改變以往的藥品不合理銷售模式,進一步擠壓“帶金銷售”的灰色空間,使藥品流通市場更加規范。
第三大變化是,國家藥品采購新政將促使藥品企業更加注重質量。根據《文件》,國家藥品采購新政對藥品供應商設置了較高的門檻,投標藥品必須是原研藥和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以確保治療效果。這讓患者使用的仿制藥在質量和療效上有了更好的保障,同時,還可以通過仿制藥與原研藥之間的替代,進一步降低患者的用藥負擔。
總之,藥品集中采購是我國為整治藥品流通秩序、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降低虛高藥價而出臺的關鍵舉措,是我國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重要部分。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藥品“零差率”政策的全面實施,我國對藥品集中采購模式進行了不斷探索創新,從公立醫院集團采購,到跨區域聯合采購,再到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藥品采購政策不斷完善,將進一步促進降低藥價、規范藥品流通市場、提升藥品質量,有利于醫藥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