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藥品集中采購十大趨勢預判!
日期:2018/11/27
前段時間,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的文件在深改委的第15次會議上獲批,隔日上海陽光采購平臺就掛網了《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方案》,一時引發極大關注。筆者留意到,本次集中采購的目標是“降藥價、促改革”,采用“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方式,以聯盟地區公立醫療機構為集中采購主體,由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經辦,對現階段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對應的通用名藥品共計31個進行聯合采購。
從目前公布的規則看,劃分為資料審核、預中選、擬中選三個階段,最低價中選、不分質量層次原研與仿制藥同臺競技,單一貨源、按降幅議價、招采合一保證用量。
從機制上看,本次試點較之前的集中采購并沒有大的突破,但影響較大。行業不會忘記,今年9月十一城市聯合采購的消息剛出,就引發了醫藥股的整體動蕩。11月15日上午10點醫藥人齊刷刷登陸網站,當天此消息霸占了行業重要媒體的重要版位。究其原因,一是十一城市藥品市場規模占全國約25%,舉足輕重。二是醫保局舉措惹人關注。三是企業對新政的拿捏不準,尤其是那些希望通過一致性評價就可以直接提高產品價格的企業。四是單一來源中標,價格競爭加劇,因同類品種數量不同,競爭情況略有不同,三個以上、兩家、獨家的競爭激烈將依次降低,按照降幅議價的安排,低競爭性的產品也并非高枕無憂,不中標的30%-40%的市場招標后競爭將異常激烈。五是進口替代加速,外資原研高市場占有率狀況將改變。六是非“4+7”聯盟地區價格聯動是大概率事件,此次試點一定會影響全國。
“4+7”帶量采購試點將加劇行業洗牌,重構未來市場結構、產品結構,重構未來營銷規則與競爭機制,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值得關注的是,“4+7”帶量采購試點首次實施或能明顯降低藥價,但方案設計的獨家中標“壟斷式”結構從長期來看沒有持續性的降價動力,讓業界有些擔憂。其次,“量”是否真能實現也是個問題,正如第一、二批上海帶量采購中表現的,中標后市場占有率快速上升,而產品用量卻有緩慢下降的態勢。再次,“4+7”方案沒有更多說明集中采購與醫保機制改革的關系,可能這只是暫時的,未來集中采購一定會與醫保支付、結算等措施緊密結合。
結合2018年各省市集中采購的探索及國家組織集中采購主體精神,筆者對我國藥品集中采購未來趨勢有以下判斷。
1.降價和控費依然是集中采購的主要目標。醫保籌資增長率降低與醫療費用快速增長間的矛盾尚未解決,控費和降價依然會是未來醫改核心,集中采購則是實現降價控費的重要途徑。
2.藥品集中采購政策進入新一輪調整期。2018年機構改革陸續到位,對政府部門的職能進行了重新規制和調整,國家醫療保障局被賦予新的職責,包括“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機構相關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等,新部門一定會在過去近二十年的集中采購的經驗和基礎上提出新思路。
3.集中采購的方式將更加多樣。國家鼓勵集中采購創新探索,允許醫改試點城市自行采購,鼓勵跨區域聯合采購和專科醫院聯合采購等。各地不斷嘗試新型集中采購模式,如集團采購(GPO)、跨區域聯合采購、多種形式的價格談判,試點范圍不斷擴大。
4.“直接掛網+議價”成各地主流模式。截止目前,所有新出省級集中采購項目都采用了陽光掛網模式,這也為多種形式的議價提供了植根土壤。省級掛網價漸成入市“門檻”,更多擁有定價權的是醫療機構、地市、醫聯體等議價主體。未來“直接掛網 + 議價”采購模式出現的頻率會更高。
5.量價掛鉤、價格動態調整等系普遍要求。國家多份涉及醫改的綱領性文件均提及“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分析各省目前的集中采購政策,量價掛鉤、價格聯動已經被普遍使用。總結日本、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經驗,價格動態調整是控制價格上漲的有效手段,近年來我國也有很多省份采用了這一政策。
6.醫療機構參與集采的積極性大增。醫保控費大背景下,“結余留用、超支分擔”成為現價段醫保支付的政策要求,醫療機構采購的主體地位不斷凸顯,這將大大調動醫療機構參與集中采購的積極性。
7.集中采購與醫保改革的結合愈發緊密。醫保改革的核心是實現從單一付費向復合付費方式的轉變,按病種、人頭、床日、DRGs等新型的付費制度將廣泛推廣。按照當前政策安排,2020年前所有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都將實施臨床路徑,而上述措施與集中采購的關系越來越緊密。
近兩年,上海、福建、浙江、安徽、山西、甘肅等省(市)醫保部門積極參與到集中采購的政策制定和執行中。福建還開展了醫保支付價格下的陽光采購。相信新成立的國家醫療保障局一定會將醫保和集中采購政策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
8.跨省聯盟采購模式成政策引導。從7號文和70號文提出探索跨地區聯合采購后,三明聯盟、京津冀聯盟、陜西十三省聯盟、華東四省一市聯盟、粵鄂聯盟等相繼成型,國家醫保局也推出十一城市采購聯盟。在國家政策對跨地區聯合采購的態度由“探索”升級為“鼓勵”的情形之下,未來各地還將衍生出更多的合作模式。
9.“兩票制”全面推行改變流通格局變。2018年藥品“兩票制”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近期國家醫改工作重點又提出逐步推行公立醫療機構高值耗材“兩票制”,雖然目前還面臨不少問題,但政策是不會放松要求的。
10.GPO采購模式或將迎來發展黃金期。從美國GPO一百多年的發展歷程和中國臺灣地區在上世紀90年代進行的健保改革看,按病種付費制度催生和推動了GPO的繁榮發展。2018年是我國醫保制度的變革年,按病種付費是重要抓手,這也將催生GPO采購模式的深化和快速發展。
我們看到,2016-2017年,上海、深圳等地進行了GPO試點,有進一步范圍擴大的趨勢,這種政府主導的GPO為集中采購的改革積累了經驗。行業有理由相信,未來以市場為主導的第三方GPO也一定會出現,且會分化出醫院、醫聯體、藥店、流通企業、PBM等多種豐富多彩的方式,GPO的發展黃金期即將到來。
(本文作者系九州通醫藥集團營銷總顧問)
信息來源:醫藥經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