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06月05日
地點:湖北省宜昌市桃花嶺飯店
主要內容:表彰2014年醫療保險優秀論文頒獎,秘書處報告訴近期工作和2014年財務情況;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部分理事以上領導成員的調整;以及圍繞《藥品價格改革和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制定機制為主題。
會議內容重點摘要
一、秘書長熊先軍: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工作匯報和下半年工作計劃
在東進會長的領導下,組織評估專家組完成2014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評估報告,就盡快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救助機制、健全居民醫保籌資與待遇調整機制、加快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設計等重大制度建設問題提出建議。在總結近幾年評估調研經驗的基礎上,目前已對河南、山東、湖北3省份開展了調研工作。
上半年工作情況:一是完成了城鄉居民基藥醫療保險制度融合研究項目;二是在醫療保險籌資機制課題研究的基礎上,完成了《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機制研究文獻綜述》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測算分析報告》;三是完成了人社部2014年重大政策研究項目,向人社部提交了《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政策研究報告》;四是完成了職工醫療群眾路線險個人賬戶功能轉化研究的結題工作;五是多層次解決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待遇研究、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自動監測體系研究取得階段性成果,分別完成了《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專題研究報告》、《重特大病癥多層次醫療保障待遇規劃:保障范圍與標準》分報告和《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自動監控體系研究項目報告(2013-2014年)》、《醫療保險服務監控案例編碼規則》。六是根據醫療保險司工作的要求下提交了《關于臺灣地區醫療服務支付管理有關情況的報告》、《臺灣健保藥品價格管理與支付管理的啟示報告》、《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范圍及待遇比較研究報告》、《康復項目納入醫療保險現狀和基金支出情況研究報告》。
今年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做好醫療保險評估的組織和服務;二是做好學術交流的組織工作;三是配合中心工作,做好課題研究的組織工作;四是深入挖掘數據潛能,拓展技術標準研制空間;五是加強對國際(地區)醫保的基礎研究;六是提高研究成果轉化和宣傳力度;七是提高秘書處管理能力和研究能力。
姚宏司長:藥品價格改革和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
近來,藥品價格管理從政府定價→全面放開→分類管理中不斷發展。改革總在政府定價和市場定價之間徘徊,沒有改革的是以“成本”為定價基礎的理念,所以多年來的積淀價格問題逐步凸顯。藥品價格不和“虛高”脫銷,政府成本定價也無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因此,我們需要吸取以往的教訓。藥品在市場經濟下具有商品屬性,價格不能主要由政府決定,而藥品又是關系老百姓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藥品價格政府不能不管。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是新時期的重要命題。
醫保支付的制定要堅持分類采購、分類改革。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要擬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探索建立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仍實行出廠價和最高零售價管理;專利、獨家藥品建立談判機制;血液制品、計劃免疫等特殊用藥實行招標或談判采購;其他藥品探索建立市場定價機制。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的制定要考慮患者承受能力、基金承受能力和藥品實際交易價格。要實現平穩承接,現階段暫時按現行政策支付。取消藥品最高零售價后,暫時以省級招標采購價(加成政策)作為天花板價格,采集當前價格,限制價格異動。對于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購入價格、購入數量和零售價格,要開展調查,并以適當方式公開。這是價格工作的基礎,也是工作重點和難點。
從醫保支付價的流程來講,近階段要由國家層面制定規則,省級層面出臺具體政策,統籌地區層面落實實施辦法,建立公平、公正、公開、多方面參與的機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管理處段政明處長:《淺談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
2015年將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降低虛高藥價,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通過醫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費用,努力減輕群眾負擔。制定醫保支付價標準要考慮幾點:市場形成交易價格,醫保確定支付標準,鼓勵醫院藥店議價,保障參保人員權益,信息公開陽光操作。
根據分類采購的特點,專利藥品、競爭不充分仿制藥、競爭充分藥品也要分類制定醫保支付標準。鼓勵醫院藥店二次議價、量價掛鉤采購,通過結余留用激勵醫院藥店積極性;而醫院藥店也要如實向醫保、物價部門提供藥品價格信息。
保障患者權益,重點是考慮超支付標準藥品的個人支付問題。藥品價格≠藥品費用,藥品費用≠醫藥費用。因此,醫保支付標準主要充分考慮好三個層面的支付問題:1醫療機構的支付標準主要為總額控制;2付費方式支付標準層面有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定額付費等;3服務項目和藥品的支付標準層面,則是如何確定服務項目和藥品的支付標準。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胡大洋秘書長:藥品價格改革與醫保支付創新
國家有關部門已下發關于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從2015年6月1日執行,除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外,政府不再制定藥品價格。期望逐步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藥品價格的直接干預,同步強化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的監管等。
正常的市場機制,應該是價格越高,市場需求越小。而原有的價格機制下扭曲了市場機制,導致價格越高,醫院市場需求越高。醫保支付改革就是要扭轉這個價格機制失靈問題。創新醫保支付制度,無論怎樣,都要抓住總量控制這個牛鼻子。胡秘書長進一步肯定了帶量采購工作,藥品價格談判要發揮更大的作用,通過合理的支付標準和帶量采購,實現真正的社保團購。
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王平洋處長:《浙江省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機制》
浙江省將從7月1日起,全國率先實行醫保支付價(已超過重慶的進度)。之前的醫保支付模式是根據最高零售價、省級中標價、醫院零售價進行報銷(甲類100%報銷,乙類70-80%);目前要改革為一個平臺,三個機制:以省采購平臺為依托,建立健全藥品分類采購機制,創新醫保支付新機制,健全藥品采購監管新機制。
政府負責建設全省統一的交易平臺,實現信息流、商流、資金流“三流合一”。通過市場機制確定藥品價格,按照質量優先、價格合理、性價比適宜的原則制定藥品采購規則;創新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實行合同管理,全程監督;建立藥品采新機制、醫保支付標準新機制、藥品交易監管新機制,調動公立醫院作為藥品采購主體的積極性,實現政府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廣大群眾四方共贏。
藥品采購方面,將改革藥品采購機制,分類管理分類實施:根據醫療衛生機構上年度藥品實際使用量的80%,開展分類采購。藥品采購價格由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根據“帶量采購、以量換價、成交確認”的原則,通過談判產生。
明確藥品銷售價格政策,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醫保目錄內藥品,醫保將按統一的支付標準結算,醫療衛生機構按醫保支付標準銷售;非醫保目錄產品,醫療機構按不高于企業確認的入圍價格(中標價)銷售。醫療機構實際采購價格低于醫保支付價的差額部分,上繳財政。由社保、財政、衛生等部門組織的聯合考核組對醫院藥品耗材成本控制和使用情況進行考核后,根據考核情況獎勵給醫療機構。
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調整:自2015年起每年12月份,浙江省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聯度會議根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生產的藥品加權平均價、算數中位數等因素制定下一年度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次年1月1日起執行。2015年按2014年新一輪基藥和其余全品種中標價作為醫保支付標準。
試點城市帶量采購:將在寧波、紹興兩市試點的基礎上,7月1日起在杭州、溫州市和省級公立醫院逐步實施。并加大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力度,加快醫用耗材集中采工作進程。
王東進會長最后總結發言:理性對待醫藥價格改革,科學制定醫保支付標準。
【小結】本次醫保年會,社保基本肯定帶量采購和二次議價對藥價改革和醫保支付標準改革的促進作用,在醫保支付標準規則尚未出臺之前,暫按中標價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基本已成大勢所趨。強化價格監測,制定相對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是未來醫保工作的重點內容。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