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保局成立后第一槍!剛剛發文強調藥品采購
日期:2018/12/3
近日,筆者獲取一份由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下發的文件,根據文件要求,為貫徹落實 11 月 15 日全省推廣藥品集團采購工作現場會會議精神,全面推進我省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認識藥品集團采購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領導,按照全省推廣藥品集團采購工作現場會會議要求,扎實推進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保障藥品供應,降低虛高藥價,促進“三醫聯動”改革。各市原則上不再建立新的平臺,以地市為單位選擇省、廣州、深圳三個交易平臺開展集團采購,尚未選擇平臺的地市在今年 12 月底前完成平臺選擇工作。
到目前為止,廣東省已經初步形成了省級平臺、深圳GPO平臺、廣州GPO平臺三平臺共存模式的藥品采購新形態。其中,佛山市已經在省級平臺開辟專區,并完成了一次報價采購。東莞、肇慶已經跟標深圳GPO平臺,而根據相關信息初步判斷,河源、江門、汕尾、中山已經初步與深圳GPO平臺達成了戰略合作意向,湛江、惠州、珠海已經基本上與深圳GPO完成了合作意向。在深圳GPO現在的官網上,深圳、東莞、肇慶、河源、珠海五個專區模塊赫然并存。令人矚目的廣州GPO目前進行的動態是企業資質與產品資質(不含價格)已經基本上審核完畢,類似于PBM模式的委托開展集團采購的商業公司已經遴選到位。
目前來看,醫療機構可以選擇省級平臺,也可以不選省級平臺而去選廣州或深圳平臺。但畢竟醫療機構的“基數”就那么大,而藥企相對指向性更加單一,藥品是要由醫療機構對外銷售的,醫療機構何去何從,直接決定著藥企選擇平臺。因為一旦醫療機構選擇了A家平臺,藥企要去B家平臺簽訂該醫療機構的訂單恐怕不太可行。當然,還有一種過渡方法是,同樣一家醫療機構既可以選擇A也可以選擇B,還可以選擇C,那么,勢必造成訂單數量與價格的分散。因此,對藥企來說,合并訂單與價格掛鉤,反而是最好的選擇。
按照以上邏輯,如果不同醫療機構按階段或按周期分別選擇了不同的平臺,對藥品供應企業來說,一定會出現同一品規在A平臺價格與B、C平臺價格出現差異的情況。首先,廣東省平臺是第三方交易中心,與全藥網運營的深圳GPO、廣州醫保局即將主導的廣州GPO,無論是交易辦法還是競價議價交易規則一定會有著截然不同的區別,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價格錯峰,才能真正達到《通知》中所說的“鼓勵三個平臺形成有序良性競爭的態勢”。而要形成有序良性競爭,從目前來看,全國各地的基調很統一也很簡單:比降價。這對藥企來說,挑戰無異是艱苦而又繁瑣的。也就是說,廣州深圳的“GPO”以及省級交易平臺,預期將成為全省再一次“降低藥價虛高、破除以藥養醫”有力抓手。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在市場機制下,政府當前最大的作用就是保障市場的公平、公開、公正競爭環境,形成良性的醫藥市場發展氛圍。
信息來源:新浪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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