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非藥店,正式賣藥了
日期:2018/12/3
首家非藥店,正式賣藥了!接下來,大批藥店面臨轉型。
首家便利店賣藥今起營業
12月1日,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位于工體東路的京客隆便利店內,新增了三個特殊的貨架,上面放著70多種非處方藥品和醫療器械,包括感冒藥、醫用酒精、退燒貼等常見藥品和醫療器械。這是北京市首個獲批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便利店。
(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
上午九點,朝陽區食藥監局在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里舉行了一個不一樣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授發儀式,獲證單位為一家連鎖便利店。此前,該店已獲得經營二類醫療器械備案。
(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
這將標志著北京市首家可以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便利店正式落戶朝陽。
北京首家便利店能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還要從今年10月18日說起,北京市商務委聯合七部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便利店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連鎖便利店可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申請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
至此,打開了北京連鎖便利店賣藥的大門。北京市出臺該《措施》,影響的不再只是北京市,作為首都,也是中國標本城市之一,北京市的規劃也將給全國零售帶來進一步變革。接下來,將會有更多的便利店經營藥品、醫療器械。
允許非藥店賣藥早已試行
其實,允許非藥店賣藥并不是什么新鮮事,早在1999年6月出臺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里就指出,“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其它商業企業可以零售乙類非處方藥。”
由于藥品的特殊性以及藥店的專業性,這些年,不管是監管部門還是廣大群眾,都默認在藥店(或醫院)買藥更安全、更可靠。所以,因商業體系的不成熟和慣性思維,一直以來,乙類非處方藥在國內的市場基本都局限在藥店銷售。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允許非藥店銷售乙類非處方藥不是什么新鮮事,現今將老政策重提,其一是在鼓勵其它商業企業提供藥品零售,其二消除群眾慣性思維,明確告知群眾在連鎖便利店買藥也安全、可靠。
北京市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為首家售藥便利店舉行一個不一樣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授發儀式就是最好的例證,不僅表示北京市政府對此重視,也是在告訴群眾,隨著商業體系和監管體系逐步完善,便利店提供的售藥服務也十分安全、可靠,群眾可放心購買。
其次,除北京外,近兩年也有不少省市開始鼓勵其他商業企業零售乙類非處方藥。早在2015年,福建省就出臺相關政策,允許連鎖便利店設置便民藥柜。
2017年,沈陽市政府法制辦公布了《沈陽市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細則》,第十九條明確指出,“以連鎖或特許方式經營非藥品的企業可以申請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專柜”。
大批藥店要轉型
另外,便利店零售乙類非處方藥的興起,也預示著藥品零售市場的變革。
今年3月份,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藥總局合并組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藥品零售納入新的監管體系,由市場監管部門統一監管。新機構的建立健全了監管體系,便利店經營食品、日用品、藥品不會出現部門間多頭執法、權責不清等問題。進而達到優化執法資源,提高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的目的。
其次,相比于國內藥店的連鎖率,便利店等其它商業企業連鎖率較低,隨著近幾年便利店等其它商業企業連鎖率的提高,市場進一步統一,部分藥品(安全性較高的藥品,比如乙類非處方藥)的監管不再因特殊性而被特別管制,而是在便利、安全、價值等多角度權衡后,取市場所需業態,進而放開部分藥品的經營。
當然,放開的同時,也會根據部分藥品(安全性較低的藥品,比如處方藥、復方制劑等)的特殊性而加強管制。藥店分類分級管理、診所開藥店就是最好的證明。
11月23日,商務部發布的《全國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就明確指出,根據現行法律法規,按照經營條件和合規狀況將零售藥店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藥店可經營乙類非處方藥;二類藥店可經營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包括禁止類、限制類藥品)、中藥飲片;三類藥店可經營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包括禁止類藥品)、中藥飲片。
全國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文件提出一類藥店可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結合連鎖便利店可以零售乙類非處方藥來看,首先一類藥店就要面臨轉型。
其次,診所開藥店,進一步分食市場。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該通知在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是就提到,“允許營利性醫療機構開展藥品、器械等醫療相關的經營活動,醫療活動場所與其他經營活動場所應當分離”。
兩項舉措無疑是在告訴所有藥店,賣藥不能提供專業化服務,就讓診所、民營醫院去干,不能提供便利,還違法違規,就讓連鎖便利店去干。只有滿足專業化的需求,加上優質的服務,附帶便利的特性,這樣的藥店才不會被市場淘汰。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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