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開譴責海正藥業白驊等多名時任高管
日期:2018/12/10
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在官網公布《關于對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決定書中顯示,涉及時任海正藥業董事長白驊、董事兼總裁林金秋,以及董事兼高級副總裁王海彬、董事會秘書沈錫飛、財務總監劉遠燕共5人。
經查明,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規范運作等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未經決策擅自修改重要子公司合資合同的重要條款,且未及時披露,此處涉及海正輝瑞制藥股權轉讓事宜。
(二)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日常經營合同相關內容,此處涉及海正輝瑞終止原合資期間相關協議時涉及品種。
(三)隱瞞影響處置收益確認的回購權等合資合同重要條款,此處涉及披露浙江導明醫藥增資及債轉股事項。
對于以上事項,時任海正藥業董事長白驊、董事會秘書沈錫飛做了申辯,具體內容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責任認定見《決定書》原文:
信息來源:醫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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