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始,商務部就《全國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指導意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從文件主旨來看,“二類藥店”將成為能否銷售處方藥的分界線,即“二類”及以上類別藥店才可能保留“狹義”藥店的屬性。
對比央地兩級方案,征求意見稿與此前廣東、北京等地方案大致趨同,僅在部分細節處略有差異。由此可以預測,征求意見稿“轉正”幾率極大。若征求意見稿最終成行,為數不少的零售藥店將面臨或主動或被動“降級”的選擇,根據“先試點后普及”的行政思路,2020年將成為行業分化的首個重要時間節點。
征求意見稿規定,“二類藥店須配備至少1名執業藥師和1名藥師及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從全國執業藥師的儲備狀況、注冊情況以及動態發展來看,至2020年顯然無法支持全國45萬家藥店全部升級為二類及以上類別藥店,即意味著可能數以萬計的零售藥店將淪為“一類藥店”。
成為“一類藥店”,不僅代表著經營范圍的極度萎縮,更代表著行業政策形成的“保護壁壘”喪失,將面臨市場化程度更高的同業/異業競爭。對“一類藥店”而言,當下可見的“出路”有兩條,一是轉型成為藥妝店,對標屈臣氏,一是轉型成為便利店,對標7-11,但無論如何都可能面臨進入“死亡區”的危機。
首先,轉型類屈臣氏式的藥妝店,相關探索行為在行業內始終未曾停止,但截至目前失敗者眾、成功者寡。從行業經驗(教訓)看,短期內不太可能有企業成功“復制”屈臣氏模式并與現行模式進行完美融合,一是人貨場等各要素積淀不夠,二是消費者心智教育不足。
其次,轉型便利店,看似是順理成章的選擇,卻可能面對數倍于現在的競爭強度。最近幾天,“北京獲批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首家便利店落戶朝陽”的消息霸屏,從政策和市場走勢來看,這恐怕將成為“便利店+藥店”風行的起點,或許,狼真的要來了!
便利店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已是舊聞,數年前在諸如成都等地早有先例,但究其本質,仍算得零售藥店開設在便利店的“專柜或專架”,便利店的主動性可以想見。態度決定結果,不可低估藥品品類在便利店的成長性。
除去主觀因素,而從客觀層面來看:
第一,從國家推行零售分類分級管理的初衷來看,在某種意義上是在為處方外流進行前期鋪墊。不難想象,政府部門將針對處方藥零售市場進行更高頻次、更強力度的監管,相比之下,非處方藥尤其是乙類非處方藥則可能最大限度地依靠市場機制調節。換句話講,政策導向及監管重心的變化,或將帶來“游戲規則”的變化,這可能是轉型中的零售藥店首先要面對的挑戰。
第二,零售藥店目前所具備的供應鏈優勢有可能在短期內消失殆盡。勿忘勢比人強,政策和市場或將牽引醫藥工業企業向便利店轉移,對醫藥工業企業來講,便利店極有可能迅速成長為“第四終端”;反之,零售藥店切入快消品類恐怕不易。此外,零售藥店引以為傲的專業服務,在更具自我藥療屬性的乙類非處方藥面前能否發揮影響購買決策的決定性作用,或許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第三,零售藥店和便利店分別對應“低頻”和“高頻”。從經營的角度來講,二者分別具有迥異的獲客成本;而從消費的角度來講,消費者對二者的接納程度也有著巨大差別。簡單地說,零售藥店轉型“藥店+便利店”,是為品牌形象的重新塑造,而便利店升級“便利店+藥店”,只是品類的增加而已,分別需要付出的消費者教育成本具有顯著差異。
分類分級管理的大背景之下,大批零售藥店已經被逼迫到死亡的邊線,何去何從不得不深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