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醫藥市場,將迎來30天的“大掃除”!
日期:2019/2/10
上海醫藥市場,將迎來30天的“大掃除”!一些藥被掃地出門。
這類藥,被上海重點監控
近日,上海市衛健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臨床藥事管理規范自費藥品采購和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上海各醫療機構要認真推進落實整治醫藥產品回扣“1+7”配套文件,切實加強自費藥品采購和使用管理。醫療機構臨床使用藥品(含自費藥品)應由藥學部門統一按規定通過“陽光平臺”采購供應。
醫療機構和醫師不得誘導或強迫患者使用自費藥品,并將自費藥品納入本單位重點監控藥品范圍。
自費藥用量大,處理醫生
同時,醫療機構要建立和完善自費藥品定期監測評價和超常預警制度。對開具自費藥品用量、金額靠前的科室及醫師進行公示;對開具不合理處方的醫師,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培訓教育、批評、限制或取消處方權等措施,并與個人績效和年終考核、職稱晉升等掛鉤。
不過,上海也表示,醫療機構和醫師應保障患者購藥選擇權,不得限制患者自主提出持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要求。
對個別患者人數極少、使用量極少的自費藥品,如需患者院外購買,醫療機構應按照相關要求,建立健全知情告知制度、審批或備案制度等,完善門診、住院病歷及電子病歷中自費藥品使用記錄。
30天內,醫院自查自糾,嚴懲違規
也就是說,上海的這份《通知》,宣告了非醫保藥品,寸步難行。
上海要求,在本通知下發30日內,各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級辦醫主體要組織轄區內及下屬醫療機構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排查梳理問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此項工作是上海市衛生健康行業作風整治專項行動的重要工作任務之一,市衛生健康委將結合專項行動開展現場督查,對執行落實不到位的醫療機構進行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存在不規范行為的機構和個人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處。
一些藥,在上海全面受阻
自費藥在醫院的處方占比并不低。在有些醫院,“不報銷的藥”,金額可以占到患者醫療費用的10%、甚至更多。新農合的報銷比例大體說來應該是60%,但算上自費藥,整體能夠報銷一半就不錯了。無論如何,醫院總是要開一部分自費藥,其中的緣由,恐怕和回扣存在關聯。另外,一些喜歡劍走偏鋒的藥企,產品沒進醫保不要緊,靠的就是高費用,拉動處方。這些藥在上海,全面受阻。
同時,DTP藥房中的非醫保品種,也將受到沖擊。從上海《通知》看,只允許“個別患者人數極少、使用量極少的自費藥品”滿足相條件后,才可以院外購買,30天內,DTP藥房的這個渠道,將被切斷。
來源:上海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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