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目錄調整在即,總理今天發話!
日期:2019/3/29
今日(3月15日),李克強總理召開中外記者見面會,他表示:今年還要做兩件這方面的事,一是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門診用藥,納入醫保,給予50%的報銷;二是要提高大病保險的起付線,提升大病保險的報銷標準。
此前(2019年3月13日),國家醫保局公布《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這標志著本輪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正式啟動。2019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整體框架接近于2016~2017年上一輪目錄調整,在此基礎上有一些新制度的確立,其主要看點如下:
1.1 從時間表的提出看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
根據征求意見稿,本次藥品目錄調整分為準備(2019年1~3月)、評審(2019年4~5月)、常規目錄發布(2019年6月)、談判(2019年6~7月)、發布談判目錄(2019年8月)五個階段。目前已是3月中旬,這意味著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前期準備工作已近尾聲。
時間表的公開提出在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征求意見稿中首次出現。從整體時間安排來看,本輪調整從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到常規目錄的發布預計需要3個月左右,常規目錄的發布到談判目錄的發布預計需要2個月左右。
對比2016~2017年上一輪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實際花費時間,常規目錄形成時間縮短了2個月(上一輪為5個月左右,2016年9月30日~2017年2月21日),談判目錄形成時間縮短了3個月(上一輪為5個月左右,2017年2月21日~2017年7月13日)。國家層面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操作時間縮短了將近一半。
征求意見稿中并未對省級政策落地時間做出規定。但結合此前網上流傳的國家醫療保障局向各省《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中對于省級無權自行增補或刪減藥品目錄的規定來看,如果15%的省級調整空間被取消,可以預計本輪目錄調整的省級落地時間也將隨之縮短。
結合2019年1月10日國家醫保局局長胡靜林在全國醫療保障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要求“建立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準入流程的明確與行政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未來動態調整機制的推出,推進新上市藥品治療優勢向市場優勢的迅速轉化。
1.2 從專家組構成看目錄形成的關鍵因素
與上輪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征求意見稿相比,專家組構成有如下變化:
可見目錄形成的關鍵因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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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基礎:國家藥監局批準上市的藥品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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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劃分:常規目錄與談判目錄,測算專家將對于藥品進入常規目錄還是談判目錄起到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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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目錄(價格費用與藥品目錄內現有品種相當或較低的藥品):咨詢專家提出備選藥品范圍-->遴選專家對備選藥品名單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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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目錄(價格較高或對醫保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測算專家提出評估意見-->談判專家根據評估意見與企業開展談判,確定全國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和管理政策。
1.3 從重點藥品看未來醫藥市場的發展趨勢
本輪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調整內容“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急搶救用藥等”。這是對2016年上輪目錄調整征求意見稿中“臨床價值高的新藥“”與“重大疾病治療用藥”的進一步明確。
從此前三輪國家層面談判涉及的疾病領域來看,三輪談判成功的藥品共計56個,涉及的疾病領域主要也是癌癥、罕見病與慢性病(見下表),印證了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規定。
上述領域也有望隨之成為未來醫藥市場的主要增長點。醫保基金是市場上最大的支付方,爭奪支付方資源是藥品治療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不可或缺的環節。
先納入醫保藥品談判的疾病領域有可能爭取到更多的醫保份額;此外,在同一疾病領域內,先納入報銷范圍的藥品更有可能搶占市場先機贏得患者。
疾病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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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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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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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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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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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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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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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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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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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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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
|
2
|
慢性腎病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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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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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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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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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感染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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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鈉血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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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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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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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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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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