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開出首張“4+7”藥品處方,非中選品種將迎來更猛烈的降價
日期:2019/4/16
自3月26日南山區人民醫院開出深圳第一張國家“4+7”城市集采中選藥品的處方后,深圳市試點的國家“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正式步入實施階段,市民可以在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用上質優價廉的25種中選藥品了。其中,乙肝病人一年就可少掏8000元藥費。
患者選用非中選藥還須自掏部分藥費
近日,深圳發布了《深圳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落實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醫療保險相關配套措施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配套措施》),在降低國家集中采購未中選藥品價格的同時,還設置了醫保支付標準,引導醫療機構和患者形成合理用藥習慣。
根據《配套措施》,對于這25種藥品,深圳醫保以集中采購價格為支付標準。對于由市公立醫院藥品集團采購組織(GPO)談判的未中選藥品,2019年的降價幅度原則上需維持在2018年采購價與中選藥品價格的價差25%及以上。
同通用名下不同商品名的藥品,按相同支付標準支付。參保人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單位就醫購藥時使用價格高于醫保支付標準的同類藥品(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除外),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參保人自付20%,而且自付比例逐年上調,最終達到國家規定全額自付要求。
“這意味著如果患者要求使用未中選的,且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同類藥品,超出部分的價格須自付20%。”寶安區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說。
例如,恩替卡韋分散片(14片)中標價格為8.68元,若患者使用進口恩替卡韋博路定(14片)的價格則要440元,患者須自費付差價(約422元)的20%,即85元左右,而且自付比例還會逐年上升。
羅湖醫院集團某社康中心負責人表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目的是為了讓老百姓以低廉的價格用上質量更高的藥品,設置醫保支付標準就是引導醫院和患者能多使用集中采購藥品,調整老百姓的用藥習慣,真正減少他們的經濟負擔。
非“4+7”集中采購中選藥品將迎來新一輪降價
深圳不僅是國家“4+7”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城市之一,也是我國率先試點公立醫院藥品集團采購(GPO)的城市之一。自從2016年深圳試點GPO改革以來,集團采購目錄內的藥品綜合降幅達到21.99%,一年節省藥品費用15.16億元。
而隨著國家“4+7”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工作的開展,深圳非“4+7”品種藥品也將迎來新一輪降價談判。“深圳GPO將與‘4+7’試點相結合,非‘4+7’中選品種,將迎來比其他試點城市更猛烈的降價。”深圳全藥網相關負責人說。
“4+7”中選藥品的采購價將成為深圳GPO采購的一個參照標準。據介紹,在深圳GPO新一輪價格談判中,對于過了一致性評價的未中選藥品,降價將在2018年采購價與中選藥品價格的價差25%及以上。而沒有過一致性評價的未中選藥品,降價幅度或將還更大。
該負責人表示,“以25種中選藥品價格為參考,深圳GPO采購的價格還會繼續下降,進一步解決藥品價格虛高問題。”
加強監測預警 保障供應使用
深圳市衛健委表示,與其他試點城市相比,深圳將采取多種措施為“4+7”平穩實施提供保障。
據介紹,深圳將中選藥品的采購、交易、配送、監督,通過市公立醫院藥品管理平臺,進行全流程在線監管,確保采購量實時提醒,實現對與中選品種同通用名不同產品使用量、對與中選品種同一類別不同通用名產品使用量的準確實時監測,為順利完成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此外,深圳還將完成中選藥品任務量通過評估測算,分解到全市各公立醫療機構,壓實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中選藥品的責任。對各公立醫療機構采購合同總金額及預付款金額進行仔細測算,保證50%中選藥品預付款及時到賬。
深圳市衛健委表示,將通過深圳市藥品集團采購組織(GPO),細化采購方案,制定中選品種存放監管措施,加強信息系統和預警監測等措施,落實確保質量、確保供應、確保使用和確保回款。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