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魚群足夠肥美時,權利人們或根據軟件后門提供的IP及用戶注冊數據,或用自動的圖片搜索和識別技術確定涉嫌侵權主體,套用上標準化的、印刷著有大中華區法務負責人簽名的精美警告函便紛至沓來。
如果您是一家創業公司,不管宣布不宣布,但在您事業精進的每一步(天使輪、A輪、B輪),上述權利人都會在第一時間祝賀您,法務函上的數字也與您攜手成長,當您成了獨角獸、擬IPO的時候,權利人更是由衷地高興,為您,更為他們自己,還為崇高的知識產權事業。
當您與其中一家商業軟件的權利人簽署和解協議后,盡管有保密條款和信誓旦旦的職業操守,但聯盟其他成員們將非常巧合地在第一時間前來慰問磋商,并如心理學家和精算師附體一般地掌握您的預算底線,也許這就是不可阻擋的知識產權分享經濟的浪潮。
也有不輕易就范的主兒,但措辭更加嚴厲的警告乃至律師函將閃送而來,更為重要的是這些函件還會發給(或揚言發給)大股東、投資人、監管機構,其間寫滿了各類舉報、起訴、投訴、失信,甚至違反融資時盡職調查披露義務的重重責任,觸目驚心。
還是買一點罷!權利人們提供的選項也極具人性化,既可以選擇了斷過去、老死不相往來;也可以選擇執手偕老、面向未來。只可惜永久授權的產品是越來越少,一次性的聘禮只保證蜜月期的穩定,逐年足額上繳工資才是愛情甜蜜的長期保證。
當然,準確掌握各大權利人的財年時間和打聽銷售們的KPI完成情況非常重要,可以主動營造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往往會拿到相當不錯的折扣。
二、 不成比例的訴訟數量與權利人實質掌握的證據情況
盡管法官們對圖片類的著作權糾紛爆發式增長或有抱怨(即無技術含量,又占用大量業務時間),但這仍然僅僅是全國范圍內廣泛撒網式維權案件的冰山一角——當然,圖片類維權案件的相對高發也有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57號先例判決的功勞,大大簡化了圖片社權屬證明的舉證義務,籠統授權加圖片水印即可。
商業軟件類的案件更是如此,最終進入行政查處或民事訴訟的案件與實際糾紛的數量相去甚遠,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1. 訴訟周期長、回款慢,往往要跨幾個財年,而流動性大的銷售人員希望獲得當期收入,另外此類案件的律師費往往是以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無法為侵權訴訟的合理支出所司法判決所覆蓋。
2. 商業軟件存在定價過高,及與不同被許可人差別待遇的問題,如果提交損失證據(同類許可合同)會暴露定價問題和商業策略;不提交損失證據,法院酌定的數額較低的生效判決會影響未來的維權大計。
3. 侵權證據方面的不足,商業軟件權利人對侵權證據的固定遠不如圖片或字體侵權那般直接,往往手里只有:
(1) 涉嫌侵權人的招聘信息,上載明公司需要招聘能熟練使用涉案軟件的工作人員云云;
(2) 商業軟件的單方后臺數據,收集有非正版軟件的使用數量、IP地址、安裝時間、用戶個人信息等等。
故,上述證據僅僅是初步證據,對取得勝訴或者取得預期判賠數額的勝訴而言還遠遠不夠,故商業軟件的權利人的法律程序維權的效果嚴重依賴于行政機關的現場查處和法院的訴前證據保全。
三、有效應對與反制措施
在知悉了此類權利人的商業套路與固有不足之后,企業究竟應當如何有效應對或反制,以筆者的實踐經驗看,主要有如下幾類:
1.充分了解公司內部可能涉知識產權爭議的實際情況,并根據實際需求執行
從既往經驗看,絕大部分企業在收到警告函之前,對自身實際使用相關作品的數量、人員等詳細情況其實并不掌握,往往出現大量超出實際需求的使用情況。例如:設計人員、技術人員同時使用的辦公電腦和個人電腦均安裝侵權軟件;同一電腦安裝多款同類軟件;普通需求卻安裝高級版本軟件;非相關業務人員電腦被網管統一安裝無工作必要的侵權軟件。因此,摸清公司的實際需求,根據需求嚴格執行,杜絕與工作生產無關的冗余安裝。另外充分利用技術手段,如虛擬機與云的方式,可以實現高效協同并合法節省許可數量的效果。
2.只要適當勤勉或通過合同安排能夠規避或轉移字體和圖片的大部分侵權風險
字體和圖片侵權行為多發于公司的宣傳、設計部門。如果是公司自行完成的設計,則需要相關人員有意識地對圖片和字體權利來源進行甄別,世上沒有非用不可的唯一的商業圖片,只有對來源審核不仔細的疏忽和偷懶求快的輕視。
字體亦如此,沒有非用不可的唯一字體,而且因為漢字的公有屬性,字體的獨創性空間較其他作品而言狹窄不少,也就意味著實質性相似的認定標準更嚴格,而宣發所使用的字體通常較少,使用者較容易通過適當的變化以規避侵權風險。
如相關設計和宣傳系采購外包的,則可以通過合同安排將相關風險進行轉移。
3. 招聘、宣傳中涉及定性和定量的措辭要格外關注
如前所述,商業軟件權利人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初步證據(通常用于撬動證據保全)便是涉嫌侵權人的招聘信息,通常這類招聘信息會明確載明擬招聘人員需要熟練掌握涉案軟件等,故此類招聘信息應當進行適應性地修改;
另外,公司往往在某個成長的階段會對自身的規模有相應的宣傳,其中如果涉及到總體人數、研發團隊、設計團隊人數的措辭,往往會被認為與人力資源管理類的商業軟件、技術類軟件、設計類軟件的使用數量有關。此類宣傳措辭應當遵循必要性的原則進行,或者對發布主體應有考慮。
4. 答復警告函與電話磋商時應謹慎自認
此點注意事項直白易懂,建議無論書面回復還是口頭溝通前要求相關負責人與法務充分溝通,明確合理措辭范圍和禁語。
5. 對行政現場執法與訴前證據保全的充分重視并建立應對機制
在商業軟件侵權爭議案件中,最大的風險來自于行政查處的現場檢查與司法機關的訴前證據保全,甚至是決定案件走向的最為關鍵的一環。
軟件著作權侵權行為行政處罰的依據是《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早幾年前,文化執法部門對權利人投訴舉報的相對積極,但近些年因為此類行為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致足以觸發行政處罰有不小的爭議,所以軟件侵權的行政查處趨勢似有下降。但因此類案件中,商業軟件的權利人大多是美國企業,未來行政查處的走向可能較大程度會受中美貿易談判結果的影響。
關于行政查處與司法機關證據保全的應對,首先要全面了解其流程和特點,然后在公司上下——前臺、技術、商務、法務、外部律師、高管——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應對機制,既合法合理、又有力有節,再輔之以日常便要執行的網絡地址動態分配、特定部門的計算機位置靈活安排和定期調整等機制,便能最大程度地化解或者降低風險,受篇幅所限,相關內容無法一一展開。
6. 反制措施的策略性使用
除上述應對措施外,實務中,針對特定權利人,特定的軟件,以及特定相對人在特定階段(例如體量較大的科技公司在擬IPO的階段),在談判陷入僵局或雙方劍拔弩張的微妙時刻,相對人往往要考慮采取策略性的反制措施。因篇幅所限,尤其是考慮到還涉及已有案件的商業秘密,同時亦是外部律師的賴以生存的know how,無法就該內容進行詳細展開,但可以披露的是反制要點離不開競爭法與網絡安全法,只要利用得當,或可起到出奇制勝的效果。
最后還想叨嘮的是,與傳統的知識產權爭議不同,商業軟件、圖片、字體類的知識產權維權的特殊模式一直存在較大爭議,該模式是否有助于保護創新和構建合理的許可市場秩序也眾說紛紜,筆者只是期待中國企業能夠在知己知彼、尊重產權的基礎上,合法合理、避坑避雷地為自身爭取最大的權益和許可條件。
信息來源:公司法務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