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所有公立醫院藥品,信息化監管!
日期:2019/5/10
國家又一大動作出手:全國所有公立醫院,上報藥品采購、使用信息!
4月9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國家、省兩級藥品使用監測平臺和國家、省、地市、縣四級藥品使用監測網絡,實現藥品使用信息采集、統計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覆蓋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
這意味著,所有醫院用藥將全面開啟信息化監管!
推進智能監管
《通知》指出,國家組織制訂藥品使用監測指南及相關技術規范,指導各地有序開展工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實現與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和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等對接。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組織轄區醫療衛生機構按要求準確報告藥品使用信息,要結合本區域藥品供應使用實際情況和特點,推進基于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的藥品使用信息智能化監測,提高監測效率,減輕基層工作負擔。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明確統籌負責轄區內藥品使用監測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公立醫療機構要明確責任部門并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報告藥品使用信息。
2020年全覆蓋
《通知》明確,開展全面監測,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按要求主動配合,系統收集并報告藥品配備品種、生產企業、使用數量、采購價格、供應配送等信息。
同時,實施重點監測,在全國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中抽取不少于1500家機構,在全面監測工作基礎上,對藥品使用與疾病防治、跟蹤隨訪相關聯的具體數據進行重點監測。堅持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試點省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城市、各省(區、市)重點監測醫療衛生機構,要以國家基本藥物、抗癌藥降價專項工作藥品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品種為重點,按照要求開展藥品使用監測。
2020年,監測范圍基本覆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并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逐步實現對所有配備使用藥品進行監測。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自主自愿參與藥品使用監測工作。
保障數據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授權、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過程中的數據采集、存儲、挖掘、應用、運營、傳輸等環節的安全和管理。
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規定,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構建可信的網絡安全環境,提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保障數據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非法手段獲取數據,不得擅自利用和發布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范圍的數據。
事實上,已經有第三方平臺在藥品信息化建設上取得實效。比如恒合001“首營電子資料交換平臺”(www.001pt.com)實現了醫藥行業首營資料的在線交換,全程留痕可追溯,數據永久保存,滿足了所有藥品、器械、保健品生產、流通企業及醫院、藥店、監管等醫藥行業的單位需要,可與現有業務流程無縫對接。
據了解,該平臺由醫藥傳媒第一股深圳恒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837810)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合互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中國移動集團共同研發。目前,江蘇省中醫院、江蘇省腫瘤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山東省腫瘤醫院、濟寧市婦女兒童醫院、武漢市第一醫院、十堰市太和醫院、南京市第一醫院、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黑龍江省森工總醫院等上千家醫院已入駐并使用該平臺,實施藥品、器械質量檔案電子化。
值得關注的是,該平臺實現全國互聯互通,已獲江西、福建、山西、新疆、內蒙古、寧夏、甘肅、吉林、山東、四川、重慶、廣東、安徽、海南、河南、浙江、江蘇、陜西、湖北、云南、黑龍江、遼寧、天津、湖南等省(市)藥監局發文批復同意,支持醫藥企業使用。
信息來源:醫藥觀察家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