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城市集采藥品即將在深圳落地 25種藥品價格平均降幅52%
日期:2019/5/11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將于3月28日在深圳正式啟動,醫保參保人即將用上質優價廉的國家集中采購中選藥品。記者從深圳市醫療保障局獲悉,中選藥品包括22種仿制藥、3種原研藥,價格平均降幅達到52%,最高降幅達96%。
▍25種藥品大多為慢性病用藥
去年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以全國4個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7個副省級城市(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的公立醫療機構作為集中采購主體(以下簡稱“4+7”城市),組成采購聯盟,形成規模團購效應,以實現以量換價,降低藥價,減輕患者藥費負擔。去年12月,試點地區集中招采中選結果已公布,25個品種中選。其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有22種,原研藥有3種,仿制藥替代效應顯現。
“中選品種正式落地實施將進一步有效減輕我市患者用藥經濟負擔。經‘4+7’試點城市集中招采,中選品種價格大幅下降,平均降幅達52%,最高降幅達到96%。”深圳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醫保局已于近期出臺試點工作配套措施,從3月28日起,參保人就能在我市公立醫療機構購買到質優價廉的中選藥品。
據介紹,這25種國家集中采購藥品包括7類,大多為需要長期服用的慢性病用藥。其中,心血管系統藥物10種,全身用抗感染藥物3種,神經系統藥物6種,抗腫瘤藥物3種,呼吸系統藥物1種,消化道藥物1種,肌肉骨骼系統藥物1種。需要指出的是,這25種中選藥品價低但質優,全部通過國家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品質和使用安全性均有嚴格保障。
▍同名藥品以集中采購中選價為醫保支付標準
記者了解到,市醫保、衛健委、市監局、人社局等多部門聯動,全力推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落地實施。已于近日出臺了《關于落實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醫療保險相關配套措施的通知(試行)》,進一步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明確醫保支付標準、激勵機制、懲戒措施等,逐步引導醫療機構和患者形成合理用藥習慣。
根據國家要求,醫保基金在原有結算模式的基礎上,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30%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我市進一步明確,除原按結算辦法規定的預付費用,醫保基金再按帶量購銷合同中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醫療機構,并對醫療機構的預付款使用及回款作出明確要求。”該負責人介紹。
根據國家要求,對于國家集中采購品種,在醫保目錄范圍內的以中選藥品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原則上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醫保基金對統籌區域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執行相同的支付標準,超出的部分全部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藥品價格與中選藥品集中采購價格差異較大,可漸進式調整支付標準,在3年內調整到位,以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和患者形成合理的用藥習慣。我市目前明確第1年參保人只需自付價差部分的20%,除去參保人自付部分外的金額納入基本醫療費用,按照我市醫保政策相關規定支付;后續再逐漸提高自付比例,最終達到國家規定要求。
同時,為促使參保人總體用藥費用進一步下降,不大幅增加選用非中選藥品的參保人經濟負擔,我市明確規定國家集中采購未中選藥品價格需要進一步降低,2019年的降價幅度原則上需維持在2018年采購價與中選藥品價格的價差25%及以上。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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