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鴻鵬:門診藥房要逐步縮小規模,推動處方外流
日期:2019/5/11
據《央廣網》報道,兩會特別節目《2019全國兩會 我為醫改獻良方》中,邀請到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傅鴻鵬,與廣大網友聊聊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方面的相關問題。
目前我國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基本成型
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是新醫改的四梁八柱之一。在醫改初期提出建立以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供應保障制度。發展到現在,這個制度建設已經歷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是建設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第二個階段是在基本藥物制度的基礎上統籌、推進、生產、流通改革。這個階段主要包括在十二五期間開展了藥品審評審批,藥品價格,藥品的招標采購等一系列改革。
第三個階段就是從十三五開始啟動藥品生產流通全流程改革。在經歷了這三個階段的改革之后,目前我國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已經基本成型,并不斷的走向成熟。
我國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基本成型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明確目標: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二、明確思路:供給側與需求側同步發力,調整利益驅動機制,促使藥品回歸治病救人本質屬性;三、明確內容:生產環節提高質量,流通環節整頓秩序,使用環節合理規范;四、完善體制:組建國家醫保局和衛生健康委,在藥品管理上進一步完善分工。
基于談判市場格局17種抗癌藥藥價基本達到最低水平
傅鴻鵬表示,在17種抗癌藥在談判過程中,國家醫保局和專家組都盡全力,對其價格進行壓縮和控制。談判中先后用到了四種價格形成的方法或者參考的依據,一是周邊國家的價格,二是藥物經濟學評價結果,三是醫保基金預算,四是中國的市場容量。基于談判時的市場格局,17種抗癌藥基本上達到了最低水平,所有藥品都低于所能采集到國家中的最低價。
大部分國產基本藥物能夠達到價格合理水平
對于價格合理有不同的判斷方法,首先是價格水平是不是合理。價格合理在世界衛生組織有推薦指標,與國際上采購藥品的價格相比。如果在一個國家或者是地區內,藥品的平均價和它相比在1.5倍以內,這認為是合理的。
經過測算,結果表明大部分國產基本藥物能夠達到價格合理水平。從價格水平上測算,不合理的主要是進口藥品,原研藥、專利藥,以及國產優質仿制藥,或一些獨家劑型。
對于未來降低藥價這方面,傅鴻鵬給出了建議。對于藥品價格的控制,在我國最核心的一點是要理順公立醫院的運行機制,使公立醫院和藥企能夠進行一個價格的博弈。
如果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我們可能要調整公立醫院的在藥品方面的職能,公立醫院主要是用藥,不在銷售藥品。門診藥房要逐步縮小規模,甚至剝離,或者說是推動處方外流。從短期之內來看最可行方法是對門診藥房的經濟的獨立核算。
通過藥品銷售獲得收益的功能從公立醫院剝離出去,這是對大多數藥品都有效的整體的策略。針對專利藥、原研藥要加強推進國家藥品價格談判,這個被證明是一個有效的方法。另外目前推行的集中大量采購也可以有效的控制藥品價格。
兩個新舉措滿足老年人的用藥需求
老年人用藥難點,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個是取藥比較困難;第二個是很多老年人患有多種疾病,約有50%以上的老年患者同時使用3種以上藥物,用藥品種多就容易因藥物間相互作用而產生不良反應。
對于老年人的用藥,政府推出新舉措。第一個是長處方。以前到醫院就診,醫生開的處方只有1到2周,現在推出的是三個月左右的長處方,可以使老年人一次拿到大量的藥品。中間醫院做回訪,電話回訪或者是上門回訪。
針對第二個問題,推出藥師咨詢和處方重配,藥物治療管理。針對同時服用多種藥的情況,藥師可以看看藥品配伍之間是否存在禁忌,及時對藥品做出調整,保證老年人的用藥安全。
從供給的及時性和價格上,老年人用藥目前已經有了很好的保證。老年人常用的高血壓、糖尿病等這些藥品的價格基本處于價格合理性水平,實際上已低于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價格的水平。
加大罕見病藥品研發工作 力爭新突破
對于罕見病藥品研發工作而言,我國起步晚整體水平不高,近年有快速發展,但比國外仍然有很大差距。對于罕見病用藥,除了以上原因,還有罕見病本身的特點。
在這之前,我國經濟水平還沒有達到相應的保障能力。中國的衛生事業強調預防為主,原因就是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要用在成本效果比更好的干預措施上。
傅鴻鵬認為,前期對罕見病沒有足夠的精力或經濟實力進行關注,是研發能力滯后的一個原因。
對于推進我國罕見病藥品供應保障工作,傅鴻鵬提出三方面的建議。第一個對于現存的罕見病的藥品,在價格上進行政府干預,有效降低價格。第二個拓寬罕見病藥品的支付籌資渠道。
除自費以外,如果要推進這一塊,可以考慮將成本效益比較好的罕見病藥品納入醫保范疇。此外,基于慈善和公益,可以有社會性的組織來籌募這方面的籌資。
第三點是可以嘗試做罕見病的藥品研發工作。我們在罕見病研發工作中有很好的人群基數,因此可以加大投入,爭取在這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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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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