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好!官方發文,醫保藥店可刷非藥品
日期:2019/5/11
來源:賽柏藍
▍作者:遙望
藥店利好來了,一地放寬醫保個人賬戶適用范圍,國食健字保健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衛消字以及衛殺準字的消毒藥品均可刷卡支付。
▍醫保卡可刷保健品、醫療器械等
4月18日,湖南株洲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推行醫療保障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放寬了醫保個人賬戶的適用范圍,在醫保零售藥店陳列銷售的國食健字保健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衛消字以及衛殺準字的消毒藥品均可刷卡支付。
此外,株洲市還將在以下幾個方面推進個人賬戶改革:
1. 支付在協議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衛消字或衛殺準字的消毒用品、國食健字的保健品的費用;
2. 擴展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適用范圍,包括支付本人和直系親屬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掛號、診療費、生育計育、疫苗、體檢、醫療保健等自費醫療費用);
3. 支付本人或直系家屬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以及個人自付的護理費用;
4. 支付直系親屬參與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支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個人自付部分以及購買商業醫療健康類保險產品的費用。
據賽柏藍觀察,株洲市的這一政策受到了不少藥店從業者的歡迎,畢竟相比于多地要求藥店下架非藥品,這一政策將直接利好一批當地醫保定點藥店。
▍7地要求藥店下架非藥品
4月13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消息稱,為加強醫保基金監管,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石家莊市醫保局將進一步規范石家莊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藥事服務行為,并制定該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藥事服務行為八個“嚴禁”,明確指出嚴禁擺放和經營食品、日用百貨、健身器材、化妝品、小家電等商品。
4月10日,安徽霍邱縣決定在全縣開展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經營簽約專項行動,要求定點零售藥店在4月16日前將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全部下架。
1.嚴禁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
2.嚴禁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
3.嚴禁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
4.嚴禁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發票;
5.嚴禁擺放和經營食品、日用百貨、健身器材、化妝品、小家電等商品;
6.嚴禁私自移動醫保專用網絡并與互聯網對接;
7.嚴禁出租轉讓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定點資格;
8.嚴禁其他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
除以上兩地,其實全國已有多個省市(廣東惠州、河南信陽、遼寧大連、寧夏固原、新疆克拉瑪依)禁止藥店銷售擺放非藥品,
2018年12月3日,河南省信陽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就要求轄區醫保定點藥店自2019年起下架所有非藥品。
2018年7月18日,遼寧省大連市下發了《關于加強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從2018年8月1日起,醫保定點藥店禁止擺放、銷售食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商品。
2018年5月22日,廣東惠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加強社保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通告》,要求全市各社保定點藥店一律不能擺放、銷售日用品、生活用品、食品等不在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經營范圍之內的物品。
▍藥店非藥品經營或被迫收窄
從上面兩部分可以看出,針對醫保個人賬戶的適用范圍,各地規定不一,有放寬醫保個人賬戶適用范圍的地區,也有為了防止盜刷醫保卡,直接要求藥店下架非藥品的地區。
那國家醫保局對于這一問題又是什么表態呢?
其實,根據國家醫保局此前的發文,以及近日的《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都可以一窺國家醫保局的態度。
2月27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2019年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通知》,針對定點零售藥店,重點查處聚斂盜刷社保卡、誘導參保人員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行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國家醫保局規定,參保人員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行為屬于盜刷醫保卡。
此外,4月17日,國家醫保局正式發布《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
國家醫保局在《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政策解讀中明確表示,根據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功能定位及醫保用藥的基本原則,一些藥品是不能納入目錄范圍的:
比如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含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預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藥品等公共衛生用藥,用于減肥、美容、戒煙等的藥品。
這些有的是改善生活品質的,有的是起預防作用的,有的屬于公共衛生保障范圍,均不納入目錄調整的范圍內。
對于非處方藥品(OTC),國際上普遍不予報銷,此次調整原則上不再新增。
眾所周知,在整個處方藥的銷售終端中,40多萬家藥店相比于全國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是非常小的,絕大多數藥店的主要營收來源是非處方藥。
此次,國家醫保局規定新版醫保目錄調整原則上不再新增非處方藥,或預示著國家醫保局對于藥店醫保基金的使用將加強管控。
▍慢性病處方外流或是機會
從長遠看,這可能直接影響藥店的經營——藥店今后的非處方藥銷售,可能被迫進一步縮小,有能力的藥店有必要布局處方藥市場,承接慢性病等外流處方。
其實,慢性病處方的外流,各地不時有新的進展。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公開征求《關于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可憑醫療機構外配處方或互聯網醫院電子處方到參保所在統籌區指定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刷卡購買慢性病病種相關藥品。
浙江省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包括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冠心病、支氣管哮喘、慢性腎臟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炎、帕金森病、類風濕關節炎、阿爾茨海默爾病、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12種常見慢性病。
并且,《意見》還提出各設區市可以結合本地慢性病特點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自行增補常見慢性病病種。
7月份,新版醫保目錄就會公布,藥店在非處方藥經營或受影響的背景下,還得早做布局,適當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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