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公開醫院用藥目錄,由醫保辦進行藥品招標和配送
日期:2015/6/15
福建省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藥費用過快增長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實施《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閩委發〔2015〕3號),全面推進我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調整醫院收支結構,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為出發點,以群眾是否得實惠、醫院是否得發展、醫務人員是否受鼓舞為衡量標準,把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實外部監管責任,規范公立醫院管理和醫療服務行為,建立科學合理、規范有效的公立醫院內部控制機制,降低服務成本,有效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到2017年,全省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準入”管理,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
1.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和建設標準。優化醫療衛生資源的規劃布局,嚴格執行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特別是城市三級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加強縣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管理水平、醫療技術水平、醫療服務水平和綜合能力。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超標準裝修。
2.嚴格控制大型醫用設備準入。嚴格執行甲類和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超常裝備進口大型醫用設備,鼓勵支持公立醫院配備國產大型醫用設備,嚴禁公立醫院舉債購置大型醫用設備。
3.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制定全省公立醫院臨床診療技術項目清單,明確各級公立醫院應提供的診療技術服務項目,指導各級醫院按照功能定位規范開展診療技術。積極推廣應用適宜技術,合理引進和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嚴格控制醫院開展不符合醫院功能定位的診療技術,嚴格控制臨床效果不明確、費用高的醫療技術的引進和應用。加強對心臟介入、生物治療、關節置換、經內鏡下特殊治療及新診療技術臨床應用等高風險、高費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的監管。
4.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省、市級公立醫院提供特需醫療服務項目(不包括干部保健服務)的業務量不得超過本院全部醫療服務業務量的10%。醫院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項目,須經物價、衛計部門批復同意方可執行,未經批準不得開展特需醫療服務。醫院不得隨意變更特需醫療服務項目。縣級公立醫院不得開展特需醫療服務。
(二)強化“源頭”管理,降低藥品、耗材虛高價格
1.改革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一是規范公立醫院醫藥價格行為。通過制定醫藥價格行為規則,引導生產經營者合理制定藥品價格,規范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價格管理,保護好患者合法權益。二是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促進臨床必需低價藥品生產和供應。建立低價藥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密切跟蹤低價藥品市場價格變化情況,敦促企業按照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原則合理形成價格。
2.改革藥品、耗材集中招標采購機制。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完善藥品集中采購辦法。堅持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實行一個平臺、上下聯動、統一目錄、分類采購、量價掛鉤、雙信封制、“兩票制”等措施。不同等級、不同類別醫院的藥品采購目錄清單予以公開,原則上不再對醫院常用藥物進行備案采購。在采購周期內,根據銷售數量和金額,對同一企業單個品種的中標價格采取分段式階梯限價和調整。推進高值醫用耗材的陽光采購,網上公開交易信息。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鼓勵采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鼓勵以設區市為單位或醫療機構聯合集中采購低值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建立高價藥品、高值醫用耗材重點監控目錄,依托省級采購平臺,動態監測公立醫院高價藥品、耗材采購數量和采購金額,定期發布通報,對采購異常的公立醫院暫停相關藥品、耗材采購。
3.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一是改革藥品配送模式,提高藥品配送企業集中度,降低藥品配送成本。2017年底實現由10家配送企業統一配送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的目標,推行藥品“兩票制”銷售模式,同時鼓勵有條件的藥品、醫療器械中標企業和醫療機構在統一招標的基礎上實行直接結算。二是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藥品招標和配送由醫保經辦機構承辦,建立配送企業藥品結算周轉金制度,由醫保經辦機構從醫保基金向配送企業預付一定的周轉金,醫保經辦機構及時與配送企業結清藥品費用。三是建立黑名單制度。對被發現有回扣品種的藥品生產(配送)企業,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黑名單,取消該藥品品種在福建省的供貨資格,扣減該企業所有產品的信譽分值。
4.加大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二級綜合醫院基本藥物和低價藥品使用量(以銷售額計算,下同)達到40%以上,三級乙等綜合醫院、中醫院達到25%以上,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中醫院達到15%以上,同級別專科醫院可下調5%~10%。
(三)強化行政監管,建立健全外部控費機制
1.加強行政控費監管。衛計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監管職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公立醫院自費藥品的使用、抗菌藥物、基本藥物和常用低價藥物的使用、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陽性率、門診和住院費用及藥占比、檢查檢驗占比、醫用耗材占比等情況的日常監控,并建立控費預警機制。對出現異常情況的,及時進行跟蹤分析,提出改進意見或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將控費指標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年度績效考核指標。二是制定公立醫院控費管理制度,規范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加強控費監管,落實控費責任。
2.加強醫院信息公開。建立公示制度,二級以上醫院每年都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重點公開醫院績效考核、質量安全、醫療服務項目和藥品價格、次均費用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逐步建立醫師處方向患者及醫藥經營企業公開制度,鼓勵患者院外購藥。
3.加強醫德醫風教育。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落實“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以及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要求,加強廣大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持續改進醫德考評制度,將醫德醫風情況與個人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績效考核掛鉤,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建立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院長負責制。建立醫務人員安全預防制度,對醫務人員接受賄賂的,依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四)強化醫保監管,轉變控費監管機制
1.完善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協議管理。一是充分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將醫療服務監管的內容納入定點服務協議,重點監管人均就診費用;就診人數、醫療總費用和增長率;藥品、醫用耗材和檢查總費用增長率及占醫療費用比例等指標,通過監管與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與醫療費用結算支付相掛鉤等方式,不斷完善協議管理。二是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促進誠信服務。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器械生產流通企業之間的談判機制。
2.建立信息化監管平臺。一是建立健全醫療保險信息庫特別是藥品編碼庫、醫用耗材編碼庫、疾病診斷分類編碼庫、醫師庫、科室庫、醫療服務資格數據庫等,規范使用全省統一的信息代碼。二是完善醫療費用智能化審核監控管理信息平臺,擴展監控項目和內容,重點加強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藥品使用率及自費藥品控制率、藥占比、次均費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標的監控。完善監控規則和指標,規范醫療審核監管流程,提升監控實效。
3.全面實行總額控制基礎上的復合式付費方式改革。一是全面推進總額控制,2015年底前在全省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和住院開展以總額控制為基礎的復合式付費方式改革。制定完善考核辦法和考核指標,實行考核結果與基金支付掛鉤等辦法,不斷提升管理績效。二是2015年各統籌區結合實際選擇不少于20個病種進行單病種付費結算試點,并不斷擴大按病種付費范圍,探索開展按疾病診斷關聯性分組(DRGs)付費方式。三是建立和完善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協商談判機制,對定點醫療機構核定年度醫保經費實行“結余留用、超支分擔”,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促進醫療機構管理機制轉變。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與醫院的溝通協商,主動公開年度基金收支預決算、總額控制方案和年終總額控制清算方案,保證協商談判過程的公開透明,堅決杜絕暗箱操作。
4.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構建醫保服務誠信體系,加強對參保人員、定點醫療機構與醫師的醫保誠信管理,規范醫療行為,防范醫保欺詐行為,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益。二是通過群眾舉報、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網上監控等多種手段相結合,加大對醫療機構執行定點協議、醫療保險費用支付等情況的稽核力度。通過組織專家評議、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不斷提高監督實效。三是建立醫療保險聯合反欺詐工作機制,加大對醫保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
(五)健全醫院內部管理,規范診療行為
1.規范診療行為。一是通過實施單病種付費和臨床路徑管理等措施,引導醫務人員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堅決杜絕過度醫療行為,從根本上遏制小病大看、亂檢查、濫開藥現象。二是加強高風險、高費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的管理,嚴格掌握適應癥和控制高值醫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三是通過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優化診療流程、開展日間手術等方式,縮短平均住院日,降低醫藥費用。
2.規范用藥行為。一是嚴格執行《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建立藥品用量動態監測、超常預警、醫生不當處方公示點評等制度,特別是對大額處方、輔助、營養藥物使用的監控。各公立醫院要明確大額處方的標準,每月統計分析大額處方,堅決查處大處方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二是嚴格控制抗菌藥物使用。執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每季度對二級以上醫院抗菌藥物使用量和使用金額前10名醫師和藥品進行合理性用藥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在院內公示,對存在不合理使用的醫師按規定予以處理,對不合理使用率超過50%的抗菌藥物予以暫停使用。同時加大醫院門診、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圍手術期患者抗菌藥物預防使用率、使用時機、使用時限、選用藥物合理率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指標考核。三是加強醫療機構靜脈輸液管理。各地確定一批無需輸液治療的常見病、多發病,一般不采用靜脈輸液,具體實施由臨床醫生視病情而定,確需輸液的應附情況說明。四是切實提高住院患者醫保目錄內藥品使用率,控制目錄外費用(藥品、耗材、診療項目)占比,縮小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的差距。五是實行大包裝藥品拆零配發,減少藥品浪費現象。鼓勵支持使用同類型同療效國產藥品。
3.規范檢查管理。嚴格控制醫院大型設備檢查陽性率,醫院大型設備檢查陽性率二級醫院控制在70%以上,三級醫院控制在75%以上。積極推行同級醫院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互認,避免重復檢查。
4.規范收費行為。建立健全醫療服務收費內部監控機制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標準,按照規定的項目內涵提供服務、規定的價格標準收取費用,嚴禁自立項目收費、分解收費、重復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違規行為。進一步健全醫療機構病歷記錄和費用清單審核制度,全面實行醫療機構價格公示、費用清單和費用查詢制度,提高收費透明度。
5.規范財務管理。一是加強公立醫院全預算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財務內部和外部審計管理,實行醫院總會計師制度。二是推行醫院成本控制。開展醫療機構成本核算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公立醫院成本分析和績效分析的信息發布機制。三是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適合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
6.規范績效考核。醫院制定內部績效考核方案時,應將費用控制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考核,將費用控制責任落實到科室和個人,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禁醫務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藥品、耗材和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切斷病人醫療費用與醫務人員收入的利益關系。
(六)加強考核評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1.建立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屬公立醫院的具體控費指標,按照各級公立醫院行政隸屬關系,由同級醫改辦會同衛計、人社、財政等有關部門分年度制定下達,并報省醫改辦備案。醫藥費用控制指標要根據不同級別、不同類型公立醫院制定,主要指標包括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耗材占比、醫學檢查占比、化驗占比、門診和住院次均費用增幅、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合理用藥抽查合格率、大型設備檢查陽性率、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收費抽查準確率、臨床路徑管理率、按病種付費病種數等(詳見附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擴大考核指標范圍,每年初下達,并報省醫改辦備案。
2.考核方式。由同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或委托第三方進行考核評估,采取季度報告、年度考核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地年度考核結果于次年1月底前報省醫改辦,每年通報一次。
3.考核結果運用。各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要將考核結果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院長年薪和醫技人員工資掛鉤。對考核不合格的醫院,取消醫院和主要領導年終評優、評先資格,暫停新增床位和新增大型醫用設備審批,暫停醫院等級評審評價、科研成果申報、重點學科和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申報,并由同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對醫院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或黃牌警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是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各有關部門及公立醫院要進一步增強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省衛計委要切實加強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層層落實責任。省發改委要加強公立醫院基本建設項目立項管理,嚴格審批標準和程序,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省財政廳要加強醫院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管理,規范公立醫院設備采購、專項資金、結余資金的管理。省人社廳要積極推進以總額控制為基礎的復合式醫保付費方式改革,擴大單病種付費實施范圍,加強監管和稽核力度。省物價局要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規范醫藥價格行為,做好醫藥價格監測工作。各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要強化落實好院長作為控制醫藥費用第一責任人的目標責任,將控費指標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年度績效考核指標。
(二)細化方案,整體推進。各地要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各級公立醫院要建立強有力的工作班子,明確具體主管科室,做到院長親自抓,分管院長具體抓,各科室共同參與。
(三)強化督查,落實責任。各級醫改辦要圍繞本地區控費任務,牽頭對實施控費的衛計、人社、物價、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進行任務分解。各部門要抓好落實,落實情況納入相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省衛計委牽頭定期對省屬醫療機構進行督導檢查,對各設區市開展控費情況抽查。各級衛計部門和醫保部門要切實加強督導檢查工作力度,對公立醫院重復就診率、住院率,轉診率、擇期手術率,以及高額住院費用病人比例等情況進行監控,對采取重復掛號、分解處方、辦理虛假出院、虛報相關統計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以及推諉病人或疑難重癥患者的,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對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的公立醫院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各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和衛計部門應追究其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所屬公立醫院的醫療服務和醫藥費用信息定期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控制醫藥費用增長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需要醫務人員的積極參與。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公立醫院要做好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輿論宣傳,使醫務人員明確開展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意義、做法和要求,增強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的自覺意識和主動性。加強公眾健康教育,普及合理用藥常識,引導醫患改變不良用藥行為和就醫習慣。要通過信息交流和典型示范作用,及時對好經驗、好作法進行總結宣傳和推廣,促進控制醫藥費用過快增長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公立醫院控費考核評價主要指標
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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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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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比例(不含中藥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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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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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衛生材料收入占醫療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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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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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查收入占醫療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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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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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驗收入占醫療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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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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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門急診人次收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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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物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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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住院人次收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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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物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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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本藥物使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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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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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理用藥抽查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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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人社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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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目錄外費用(藥品、耗材、診療項目)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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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人社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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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型設備檢查陽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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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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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臨床路徑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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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人社、物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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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病種付費病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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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衛計、物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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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抽查準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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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衛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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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患者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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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人社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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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統一指標統計口徑。在計算醫院的門診、住院次均費用時,應扣除開展非基本醫療服務(包括特需醫療服務、健康體檢、干部保健)和承擔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任務的因素,使同級公立醫院之間控費指標有可比性,不影響醫院績效考核結果和參與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的積極性。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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