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搶先看!寧波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實施細則
日期:2015/6/18
據可靠消息,昨日(6月16日),寧波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文衛據、社管局)以及市級醫院印發《寧波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實施細則》。
寧波市各公立醫療機構將加入“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委托寧波市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辦公室組織實施藥品集中采購。
據了解,此次采購只接受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一、二批)中標產品的供應商報名。報名公示后,寧波市將“三步評審法”確定擬成交產品,即資質入圍、品牌(企業)遴選和價格談判。
以下為文件具體內容:
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實施細則
根據《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方案》(甬醫改辦〔2015〕1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目標
(一)切實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努力減輕人民群眾用藥負擔。
(二)貫徹落實藥品購銷領域反腐倡廉有關要求,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三)規范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行為,保護購銷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實施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堅持藥品集中采購全過程陽光操作,接受各界監督。
(二)公平競爭原則。營造藥品集中采購公平競爭環境,實施全程監督。
(三)公正評審原則。遵循藥品集中采購評審規則,依靠專家,集體決定。
(四)滿足需求原則。兼顧使用差異和不同的需求,為臨床提供優質低價的藥品。
三、采購主體
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各公立醫療機構加入“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委托寧波市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辦公室組織實施藥品集中采購。
四、采購范圍
(一)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產品為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中標范圍內藥品,采購目錄分批公布。
(二)《浙江省普通大輸液采購目錄》、《浙江省臨床供應緊張藥品采購目錄》、《浙江省低價藥品集中采購目錄(一)》的目錄內中標藥品;浙江省中標藥品,口服劑型中標價格低于10元的、注射劑型中標價格低于5元的藥品,不納入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范圍,由各醫療機構自主采購。
(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防治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免費用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計劃生育藥品及中藥飲片,按國家現行規定采購。
五、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具體事項,經寧波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發布集中采購公告。
(二)供應商報名
1、只接受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一、二批)中標產品的供應商報名。
2、供應商應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承諾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等法律文件。
3、供應商應按要求申報產品價格,書面確認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中標藥品質量層次及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等信息(其中,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二批)中標藥品質量層次,按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在浙江省采購平臺上交易信息確認)。
4、報名時間、報名地點見采購公告。
(三)信息公示
公示內容:報名供應商名稱,產品名稱、劑型、規格、包裝(轉換比)、價格、質量層次、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等。公示時間2天。
(四)評審流程
采用我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三步評審法”,即資質入圍、品牌(企業)遴選和價格談判,確定擬成交產品。
1、資質入圍。浙江省2014年中標藥品供應商,其報名信息經公示無異議,即為資質入圍供應商。
2、品牌(企業)遴選。根據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一、二批)中標藥品價格、品牌(企業)、劑型、規格、包裝(轉換比)等要素,由35名專科專家自主選擇決定藥品品牌(企業),采用投票方式表決,按得票從多到少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入圍品牌(如末位得票相同時,則由品牌遴選專家現場再次投票表決)。經寧波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確認,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天。公示無異議,即為遴選入圍品牌(企業)。
原則上同一通用名藥品:
(1)口服劑型,可遴選8個品牌(企業)入圍,且第一層次競價組不得多于4個。
(2)注射劑型,可遴選8個品牌(企業)入圍,且第一層次競價組不得多于4個。
(3)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自動入圍,不占品牌(企業)遴選入圍名額。
3、價格談判。價格談判組根據同質低價、降價幅度、性價比合理、價格談判滿意度等規則,對品牌(企業)遴選入圍的供應商就其報價藥品進行現場議價,采用多輪報價、投票表決、逐輪淘汰的方式,確定擬成交藥品和實際采購價格(已包含配送費用)。根據價格談判需要,設立技術咨詢組。
同一通用名藥品,原則上可選擇:
(1)口服劑型,擬成交藥品不多于4種(不同劑型、不同規格、不同生產企業均視為不同種藥品。下同),且第一層次競價組不多于2種(其中,同一通用名藥品,同生產企業、同劑型規格、不同包裝(僅指轉換比)的,視為同一規格。如,某制藥企業生產的腸溶膠囊20mg*14粒/盒,20mg*7粒/盒,視為同一規格)。兒童用藥,可適量增加。
(2)注射劑型,擬成交藥品不多于4種,且第一層次競價組不多于2種。
在價格談判過程中,如競爭不充分、價格過高且不接受建議價格的,可不予成交,鼓勵選擇優質低價的可替代藥品。
同一層次競價組藥品,實際采購價格相差不宜過大。優先選擇價格合理的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
(五)公布成交結果
擬成交結果經寧波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確認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無異議,公布成交結果。
(六)簽訂購銷合同
醫療機構自行與成交藥品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配送企業簽訂藥品購銷合同。
(七)執行成交結果
1、采購時間暫定一年。
2、各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成交結果,通過省采購平臺交易。列入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目錄的未成交產品,在規定截止時間后,不得再采購、再使用。
3、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4、重點監控高價位藥品。
5、特殊情況,實行備案采購。備案采購采取一病例一申請的方式進行。
六、評審規則
(一)藥品供應商
參加本次藥品集中采購的供應商應為藥品生產企業。生產企業設立的銷售本公司藥品的商業公司、進口(含港、澳、臺地區)藥品國內總代理(無國內總代理的,應為境外授權的浙江省的代理商)等可視同生產企業。代理商需遞交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協議)。
進口藥品的代理權存在爭議,且在本次藥品集中采購報名截止時,爭議仍無法自行解決的,采購方有權拒絕該藥品參加本次藥品集中采購。
(二)競價分組
依據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的質量層次劃分,確定競價分組。浙江省集中采購中標藥品的第一、二質量層次(又稱第一、二層次)產品為第一層次競價組,其他產品為第二層次競價組。
(三)報價原則
參加本次藥品集中采購的供應商產品報價必須遵循以下要求:
1、產品報價不得高于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中標價格;
2、產品報價不得高于供應紹興地區的最低價格;
3、產品報價不得高于近二年供應寧波市各公立醫療機構的最低價格。
(四)組建評審專家組
建立“寧波市公立醫療機構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評審專家庫”,根據集中采購工作各個階段的需要,由寧波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監督辦公室從專家庫中,按照采購類別隨機抽取相應評審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開展工作(專家抽選細則另行制訂)。
七、藥品配送和藥款結算
按照國家和浙江省規定執行。
八、監督管理
寧波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監督辦公室對共同體藥品集中采購進行全過程的監督。
九、其他
本采購期內,如遇國家或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政策變化,我市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將相應調整。
本實施細則由寧波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關于注射劑型、口服劑型和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的說明
一、注射劑型
包括注射液、注射用無菌粉末(含凍干粉針劑)等。
二、口服劑型
包括片劑(即普通片)、分散片、腸溶片、緩釋(含控釋)片、口腔崩解片、膠囊(即硬膠囊)、軟膠囊、腸溶膠囊、緩釋(含控釋)膠囊、顆粒劑、混懸液、干混懸劑、口服溶液劑、合劑(含口服液)、糖漿劑、散劑、滴丸劑、丸劑、酊劑、煎膏劑、酒劑等。
三、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
(一)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一批)中標藥品,以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中標的結果認定。
(二)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二批)中標藥品,以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一批)實施方案中“附件2分類說明的內容”認定,即取得FDA認證、歐盟cGMP認證(僅指:德國、英國、法國)、日本JGMP認證證書的制劑生產線生產,且已向以上國家出口的藥品。以上僅指藥物制劑,不包括原料藥,可視為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
企業須提供投標產品相關認證證書、相關官網查詢結果截圖(或出具官方證明)、2011年以來的海關報關單等材料。
信息來源:醫藥手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