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浙江醫藥協會在維護一個罪惡體系
日期:2015/6/22
多年來,我國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執行衛計委主導的省級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不允許醫療機構“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讓醫療機構采購藥品價格越高獲利越多,導致公開的價格競爭機制失靈,倒逼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高定價、大回扣”的競爭,誰不違法就難以生存,制造了一個龐大的罪惡體系: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方面賄賂招標定價的部門謀求藥品的虛高定價,另一方面從虛高的藥價中抽出一部分作為給醫生的回扣,刺激醫生濫用藥。
5月18日浙江省衛計委等部門聯合下發《創新全省藥品集中采購機制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與既往歷次浙江省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相比,“允許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目錄內藥品實際采購價格低于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即允許醫療機構“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這是一個重大的歷史突破。
然而,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于5月22日提出關于《創新全省藥品集中采購機制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建議,其以“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是明顯的“以藥養醫”為由,建議明確在寧波、紹興等試點城市之外“禁止二次議價”。禁止“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這一建議是在維護一個龐大的罪惡體系。
罪惡體系之一:倒逼藥品生產企業“高定價、大回扣”的違法競爭,不但讓患者多花了錢,而且讓患者飽受過度用藥之苦,甚至成為冤死鬼
浙江醫藥行業協會建議禁止醫療機構“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目的就是讓醫療機構失去主動降低采購價的動力,維護“高定價、大回扣”的罪惡體系。
在允許“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政策下,壓低采購價的收益歸醫院所有,醫院才有降低藥品采購價的動力,才會底價購進,底價購進自然就沒有回扣的空間。
在禁止“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政策下,醫院要么沒有權力降低采購價,要么就沒有動力降低采購價。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就無法進行公開的價格競爭,只能采用“高定價、大回扣”的違法競爭。
如:2011年2月份浙江省“回扣門”事件,涉及各大醫院的醫生200多名。6月13日浙江省衛生廳通報醫生主動上繳回扣款、禮卡、禮券、禮品等約1800多萬元;2013年央視報道福建漳州醫腐案,一個地級市所有醫院95%以上的醫生都拿藥品回扣,藥價的一半以上用于回扣;2014年12月2日新京報曝出浙江金華3家醫院127名醫生收藥品回扣,統方還列出了醫生姓名、科室、開藥數量、回扣金額等數據,金華衛生局監察室工作人員也稱醫生拿藥品回扣很普遍。鐵的事實證明,在禁止醫療機構“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政策下,公立醫療機構醫生拿藥品、醫療器械回扣極為普遍,且愈演愈烈,目前醫生回扣的比例高達40%以上。浙江省2014年醫療機構藥品銷售為600億元,據此推算醫生回扣金額高達240億元。
巨額回扣刺激醫生大處方、濫用藥,如我國每年大輸液用量人均8瓶,是世界人均的3倍,抗生素用量是美國、英國的10倍,每年約有20萬人死于藥品不合理使用,其中40%(8萬人)死于抗生素濫用,還有中藥注射劑的濫用更是驚人。回扣刺激下的藥物濫用不僅讓浙江省的患者多花了錢,還丟了命,成了冤死鬼。
盡管患者不知道真正的死因,但是大多數到公立醫院看病的病人普遍感受到性價比不值,導致患者對醫生完全不信任,病人砍殺醫生的惡性事件頻發,醫患矛盾成為世界之最。據衛生委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年醫患糾紛高達9萬起,每年有一萬多名醫務人員被毆打,如2013年10月25日浙江省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殺醫案。
請問,禁止“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政策下,浙江省公立醫院藥價虛高幾倍、幾十倍乃至百倍,醫生拿藥品回扣如此普遍是鐵的事實,為何不能允許“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回扣刺激下的藥物濫用對浙江省老百姓健康的危害如此嚴重,藥物濫用下如此嚴重的醫患沖突,你們真的就無動無衷嗎?
罪惡體系之二:倒逼藥品生產企業必須拜倒在省級集中招標采購主管部門腳下
由于省級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機構既不付款,又不采購、使用藥品,藥品價格高低、質量好壞與他們無關。然而,他們卻掌控著全國近5000家藥品生產企業、數萬個藥品進入浙江省幾千家醫療機構銷售的資格和價格。藥品生產企業要想高價中標,就必須拜倒在省級集中招標采購主管部門的腳下。
如2011年8月重慶藥品招標采購腐敗窩案,衛生、人社多名官員涉案;2013年湖南藥品招標采購腐敗案涉及官員多名,包括1名廳級、4名處級,涉及11個職能部門。2015年5月28日廣東省衛計委基藥處伍新民處長在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目錄增補中受賄70萬元被判刑5年8個月。藥品生產企業用于公關省級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部門的比例占到藥價的3%,以浙江省每年600億元的藥品銷售來算,為18億元。在此也提請紀委、監察部門查一下,浙江省這18億元的黑錢到底進了哪些人的腰包。
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明明深知這黑洞有多大,在十八大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卻仍然建議行政主導省級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用心何在?不得不引人深思。
罪惡體系之三:倒逼藥品經營企業倒買倒賣稅票、逃稅洗錢
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建議禁止“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而在禁止二次議價政策下,浙江省600億元藥品銷售中超過288億元是見不得陽光的,需要大量藥品經營企業通過倒買倒賣稅票、洗出現金并偷逃稅款。倒買倒賣稅票成本約占藥價的8%,浙江省600億元藥品銷售中倒買倒賣稅票的成本高達48億元。
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建議寧波、紹興等試點城市之外的醫療機構禁止“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認為這條還是明顯的以藥養醫,與國家要求破除以藥養醫機制不符,并建議“降價所得讓利給患者”。
首先,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誤導全社會,誤讀以藥養醫。實際上,以藥養醫存在兩種形式,一是允許醫療機構“低進高出”的明養,二是禁止醫療機構“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倒逼“高進高出高回扣”的暗養。“低進高出”的明養和“高進高出高回扣”的暗養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且“低進高出”的明養是合法的,符合基本客觀規律。而“高進高出高回扣”的暗養是違法的,違背基本客觀規律,刺激醫生藥物濫用,讓患者不僅多花錢還丟了命,危害巨大。只有允許“低進高出”的明養才能遏制“高進高出高回扣”的暗養。
其次,取消藥品加成的零差率破除的是合法的明養,讓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院、醫生的利益高度一致,倒逼“高進高出高回扣”的暗養成為唯一有效的辦法。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建議“降價所得讓利給患者”,表面看是多么高尚,多么為患者著想,實際上是在維護上述罪惡的體系。因為二次議價讓利給患者,醫院怎么可能有主動降低藥品價格的積極性?所以“高進高出高回扣”的暗養同樣成為唯一有效的辦法,最終受害的是浙江省5500萬的老百姓。
實際上,《征求意見稿》真正需要修改的是“藥品采購價與醫保支付標準的差額上繳同級財政”,這一條應該改為“藥品采購價與醫保支付標準的差額歸醫院”。因為,差額上繳同級財政,如果浙江像安徽蚌埠一樣,要求企業公開返利25%,浙江省600億元的藥品銷售,這部分差額則高達150億元,這筆巨款的分配權是多么大的權力,絕對的權力必然產生絕對的腐敗。更重要的是差額上繳同級財政,醫院怎么可能有動力和積極性降低藥品實際采購價,將這塊肥肉拱手讓人呢?
只有允許“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并允許醫院獲得實際采購價與醫保支付標準的差額,醫院才有動力壓低藥品實際采購價,以底價采購藥品,底價采購就沒有醫生回扣的空間,沒有回扣刺激,醫生決不會大處方、濫用藥,不僅讓患者少花錢還少受藥害之苦。醫療機構通過“低進高出的二次議價”獲得的收入用來提高醫生公開合法的收入,醫生工作生活有基本尊嚴,且避免了法律風險。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只需要進行價格、質量、服務的競爭,不需要冒著犯罪的風險干違法的買賣。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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