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數據含王老吉涼茶(紅罐);
2.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數據合并了天津金耀集團有限公司;
3.深圳海普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數據合并了成都海通藥業有限公司;
4.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屬子公司參與排名;
5.揚子江、修正集團未報數且為非上市公司,無從核實數據,故未入榜。
1.本次“2014年度中國制藥工業百強”評選時間跨度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
2.評選的統計指標口徑為企業年度制藥工業的銷售收入金額(按中國會計準則統計)。
3.參與評選的對象為中國境內注冊(不含跨國制藥企業在華子公司)、且以醫藥制造業為主營業務的醫藥工業企業,即在企業工商登記中,藥品制造業務放于企業主營業務范圍最前面的企業。如果評選企業含有醫藥商業或其他非醫藥類成份的,將剔除后再進行統計。
4.評選對象以企業集團為統計單位進行計算。排名時以集團公司或上市公司優先統計,如果集團公司含上市公司部分的,則以集團公司優先統計;集團公司統計的范圍為集團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直接或間接股權比例超過50%的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不在集團公司統計范圍內。
5.參加評選的對象不含制藥機械和獸用藥品制造企業。
6.本次排行榜結果對應本評選規則,《醫藥經濟報》擁有榜單最終解釋權。
信息來源:醫藥經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