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這9種情況會被列入“黑名單”,你一定要看清楚
日期:2015/6/29
浙江省衛生計生系統黑名單管理制度建立了!
這意味著,一旦失信者被列入“黑名單”,將在衛生計生領域行政審批、執法監督、招標投標資質審核、評優評先等行政管理事項中受到懲戒。
《浙江省衛生計生系統黑名單管理制度》第四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列入黑名單:
1嚴重違反衛生計生法律構成犯罪的,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未取得許可證、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非法從事醫療衛生計生工作被依法取締的;
3嚴重違反衛生計生相關法律,個人被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單位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
4通過偽造、變造等手段騙取衛生許可證,被行政機關撤銷的;
5非法擾亂正常醫療秩序被行政拘留的;
6未按規定期限履行生效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的;
7提供婚育情況虛假承諾或證明騙取生育證而違法生育的。
8在醫學科研活動中違反誠信被依法查處的;
9其他應當列入黑名單的情形。
該制度明確,對是否列入黑名單的失信者,由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行審核認定;省本級由責任處室審核認定。
黑名單信息將通過浙江省衛生計委門戶網站及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信用浙江”網站等媒介向社會予以公布。法人失信黑名單信息公布期限一般為三年;自然人失信黑名單信息公布期限一般為五年;法律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來源:浙江衛生計生委
信息來源:當代醫藥市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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