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明天起浙江慢性病連續處方試點開始:別道聽途說了,今天一次搞清楚
日期:2015/7/1
親,還記得前段時間頗受關注的“連續處方”嗎?明天起浙江慢性病連續處方要正式試點了。
健康浙江特別提醒您,下面幾個問題,我們今天應該了解清楚,別搞錯了到時候反而忙亂。
試點醫院按照自主申報、核準備案程序予以確定。省人力社保廳發布申報公告后,相關醫院向省人力社保廳申報,經省人力社保廳會同省衛生計生委核準備案后開展試點。增加試點病種:類風濕性關節炎、帕金森氏病、阿爾茨海默病。增加試點病種:血脂異常和脂蛋白異常血癥、支氣管哮喘。問題三慢性病連續處方適用對象是試點病種患者在試點醫院經過規范治療后,醫生臨床診斷明確、病情和治療方案基本穩定的省級基本醫保參保人員。首診患者暫不適用慢性病連續處方。
慢性病連續處方必須由患者本人在就診時自行自愿提出申請,并在處方申請欄上簽字。處方開具醫生必須向患者當面說明慢性病連續處方適用范圍和注意事項。由省衛生計生委統一規定浙江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制式,各試點醫院按統一制式自行印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包括患者個人資料、患者相關病史和用藥情況、患者個人申請意見、醫生診斷和醫囑、處方有效時限、相關風險責任等。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采用“一箋三單”形式。一箋有效期為12個星期;每箋包括三張聯單,每張聯單有效時間為4個星期;三張聯單必須連續使用,中間不能間隔。患者每次配藥時,向醫院藥房、定點零售藥店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次提供一張聯單留存。
每份慢性病連續處方必須在開具3天內啟動使用。每箋第二、三次配藥須在上一聯單剩余用藥量5天以內領取。那倒不是,患者持慢性病連續處方可到以下3個機構配藥:3.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患者在慢性病連續處方開具試點醫院藥房配藥,首次結清4個星期藥品費用,醫保報銷比例按試點醫院報銷等級結算。余下兩次可在試點醫院藥房配藥,也可以在定點零售藥店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藥,費用按醫保規定結算。
2.患者持慢性病連續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配藥,分三次領取藥品,每次單獨按定點零售藥店外配處方報銷等級結算。
3.患者持慢性病連續處方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藥,要經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方,按每4個星期為一次,每次單獨結算。
信息來源:健康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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